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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接传票50多次 镇党委书记为避债写辞职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06日 19:10 中国新闻网

  新华网北京3月6日电 (记者 李亚彪、顾立林、于力) 一过年就把手机号换掉,或写辞职书放在办公室内,以应付随时来的“讨债大军”……在近两年间,吉林省洮南市福顺镇党委书记徐德福的日子并不好过。

  今年“两会”,在畅谈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话题的同时,来自农业大省的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谈起乡村债务又愁容满面。他们建议,国家及
有关部门尽快采取措施,化解乡村债务,以解决部分地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后顾之忧。

  一年接到法院传票50多次

  吉林大学教授王维忠代表回忆自己到吉林省舒兰市平安镇搞调研时,一进镇党委书记的屋,正碰到镇党委书记在接待讨债人。王维忠说,乡村两级多年形成的债务因无经济来源化解,一直无法解开,是困扰干部的最大难题。

  “躲债也是没办法的事,为了在政策与法律的高压之下保持一个‘好体格’,我们想尽了办法。”吉林省洮南市福顺镇党委书记徐德福说。每到年关的时候,镇政府大院的人全撤,而且还要把手机号也换掉,这样一来,形成了一段管理的“真空”,每个乡镇干部还写一个辞职报告放在办公室内,以随时对付登门讨债者。

  徐德福等乡镇干部说,在免征农业税后乡镇合并的配套改革过程中,多年积攒的债务也整合到了一起,导致讨债高峰的出现,法院传票不断。福顺镇自从与其它两个乡镇合并之后,半年时间内,徐德福接过法院传票50余次,一年得拿出50天到法院应诉。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县委书记阿汝汗说,近年来,全县因债务问题债务权人起诉村委会的案例屡屡发生,2005年仅平凤乡就发生了7起,其中有4个村委会主任被行政拘留。弄得村干部疲于应诉,有的村为了还债务,将机动车或荒山一卖就是二三十年,集体资产所剩无几,全县出现了41个空壳村。

  最让干部担心的是,乡村债务问题正引发一些不稳定苗头。吉林省人大常委会曾调查了解到,免征农业税后,一些债权人纷纷向乡镇、村集体讨债,有的地方甚至把供养五保户、敬老院、优抚资金和对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判决执行给债权人。

  “历史之账”成为现实之忧

  河南信阳市委书记刘怀廉代表说,乡村债务非正常扩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乡镇基础薄弱,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客观需求强烈。近年来,上级财政对农村公共设施建设事业的财政拔款逐年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兴办企业的步伐加快,乡村财力负担加重,举债建设成为普通现象。二是一些地方领导超越地方农村经济水平,大搞“形象工程”,盲目上马基础设施建设和下达各项达标任务,形成了巨额的债务包袱。三是乡镇干部队伍庞大,不合理之处过多,社会管理成本偏高。四是前些年农村基层干部盲目兴办企业造成资金沉淀。

  一些代表委员还说,随着配套改革的深入,撤乡并镇的实施,多年积攒的堆积如山的债务也整合到了一起,债主们由于害怕以后找不到人还账而纷纷上门,新的讨债高峰开始出现,历史上的欠账成为现实中之忧。

  吉林大学教授王维忠代表在吉林省舒兰市平安镇调研时,镇领导说,平安镇是省级十强镇,可在当初建设十强镇时,借款欠下数百万元债,干部的精力全都转移到应付债务问题上了。一些村干部也表示,这些巨额债务都是历史积淀下来的。前些年特别在计划经济时期,个别地方有关部门通过行政手段上项目搞建设,“逼富”农村没有成功,倒是“逼出”一大堆债务来。如20世纪70年代的村村冒烟办企业,让很多村背上了很多债务。到了20世纪80年代,有的地方行政干预侵犯了农民种地自主权,比如“积造农家肥”、“茬子不倒人倒”、“抢农时”等都属于行政干预,不断产生历史债务。

  目前,面对巨额陈欠,多数乡镇乡村两级的转移支付又普遍存在缺口。乡镇花销主要集中在:有个小食堂接待客人,每年还要取暖、电费、电话费等,最少还得养一台车。另外,还有很多社会性的事务,还比如说招商引资,再加上各种办公用品、培训、出差等。有的基层干部还听说,外地乡镇干部有的手里面有几千块钱的费用条子,上边的会议和培训的旅差费很多时候都是自己垫付的。

  据吉林省农委主任王守臣代表统计,全省负债村比例为97%,村级债务总额超百亿元,农民人均负担8000多元。债务问题,正使农村资金供需紧张的矛盾更加突出。从建设新农村的角度,吉林省的农业资金投入主要有三部分:财政投入、银信部门贷款、农民自筹。可在2003年,乡村集体投入几乎为零。有的地方用土地发包收入直接还债,乡村集体进一步发展所需资金濒临枯竭。

  即使在一些经济状况较好的地方,乡村债务负担也很沉重。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是吉林省发展较快的县,县委书记阿汝汗代表说,全县22个乡镇,有17个负债;全县235个村,有226个负债。

  新农村建设“化债”工作迫在眉睫

  在代表委员们眼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村债务正成为一道不可跨越的门槛,“化债”工作迫在眉睫。

  河南三高集团董事长竹学军代表生活在县城,对乡镇负债比较了解。他说,农村债务问题一头连着集体,一头连着农民,乡村集体举债办事业形成的债务农民不认可,乡村集体欠农民的债务又还不上,严重影响了集体经济组织的号召力。它直接关系到农村改革成果能否巩固和向纵深推进等全局性问题。

  为了解决乡村债务问题,农业大省吉林曾采取了多种措施“化债”,规定今后将通过查清债务的来源与用途、清收债权、盘活资产、建立偿债基金以及国家政府扶持几个方面,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方法。吉林省还要求各地不得对乡镇下达招商引资指标,不得举债搞建设,不得为经济活动提供担保,防止新债发生;同时对于陈欠提出“一债一策”的化解方法。比如对于乡村两级所欠贷款,吉林省要求在清理核定、完善手续的基础上,本着双方共赢和盘活呆滞贷款的办法,不计复息,不计罚息,按

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贷款利率计息。

  “光地方一点点探索不够用。”在“两会”上,刘怀廉等代表还建议,国家还应该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制定强有力的责任追究制,坚决遏制新债;对已经形成的债务,进行分类指导,逐步消化,如对体制和配套政策调整等原因形成的债务,先实行挂账停息,再按程序办理核销手续,等等;增加上级转移支付,为基层减压分忧。同时大胆实施化债试点,探索化债经验。国家应该继续出台优惠政策,从财力倾斜等方面,提出渐进式的化债措施。

  河南副省长张大卫代表提出,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逐步推进,在新一轮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热潮中,一定要注意不要形成新的乡村债务,在财政分配和投资机制方面,应该有稳定合理的资金来源,减少本来就紧张的县乡财政的资金配套比例,确保这些惠农工程成为真正的民心工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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