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28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28日通过了关于修改审计法的决定。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4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一决定将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28日受权播发这一决定及修改后的审计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审计法的决定全文约为4500字。修改后的审计法全文约5600字,分为总则、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审计机关职责、审计机关权限、审计程序、法律责任和附则共7章54条。
据介绍,修改后的审计法进一步完善了审计监督制度,加大了审计监督力度,对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将发挥重要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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