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案两主犯拒绝余振东遣返模式 不愿认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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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02:35 新京报 | |||||||||
中行开平案两主犯今日在美接受审前听证,辩护律师向本报记者透露,两人目前不打算认罪以换取较轻刑罚 □本报记者刘炳路 江玮 谢晓冬 廖卫华 北京报道 核心提示
许超凡、许国俊,新中国成立以来贪污、挪用数额最巨的中行开平案中的两名主犯,2月10日将在美国参加庭审前的听证会。他们与其三名亲属面临15项罪名的指控,其中多项在美国属于重罪。 两名被告在美国的辩护律师向记者证实,此前,“两许”均拒绝了协商遣返问题。但有专家分析,二人在美国定罪后仍可能被驱逐出境,同时由于中国方面的持续努力,因此,不排除二人此后改变想法的可能性。“余振东模式”能否在“两许”身上延续,一段时间内仍难确定。 美国当地时间,2月10日上午8时30分,原中国银行开平支行行长许超凡、许国俊,将出现在内华达州联邦地方法院,参加开庭前的听证会。 两名被告在美国的辩护律师均向《新京报》记者证实,在听证会上,两人将对法官做出是否认罪的表示。而在此之前,他们均已拒绝遣返回国受审。 10天前,即1月31日,美国司法部对外宣布,以签证欺诈、洗钱、非法入境等15项罪名,对许超凡、许国俊及其亲属共5人提起诉讼(以下此案简称‘两许案’)。 其官方网站文件显示,“两许”所涉部分罪名在美国亦为重罪。 2001年10月,中行开平支行案发。美国司法部文件称,该行三任行长许超凡、余振东和许国俊涉嫌勾结贪污、挪用巨额资金4.85亿美元,分别逃到加拿大和美国。专业媒体《财经》杂志称此案数额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之最,至今仍未被超出”。 其中,余振东于2002年12月19日在洛杉矶落网,在美国接受审判后,经中美协商,2004年4月16日被遣返回中国。“两许”则在余被遣返半年内分别在美国落网。 2005年中,中国公安部、司法部就已经开始与美国方面协商对“两许”的遣返工作,并与两名犯罪嫌疑人当面沟通。但遭到两人的拒绝。 而有法律专家分析,拒绝遣返的许超凡、许国俊,在美国定罪后仍可能被驱逐出境,加上中国方面的持续努力,因此,不排除二人在审判过程中改变想法的可能性。 “余振东模式”能否在“两许”身上延续,一段时间内仍难确定。 开审前先听证 2月10日的听证会,主要内容是法官询问被告是否认罪。许国俊和许超凡的辩护律师介绍,据他们了解,几人都不打算认罪 2月10日的听证会,主要内容是法官询问被告是否认罪。2月8日和9日,许国俊的辩护律师布雷特·惠普尔(Bret Whipple)和许超凡的辩护律师米切尔·珀森(Mitchell Posin)介绍,据他们了解,几人都不打算认罪。 这是自拉斯韦加斯的联邦大陪审团对5人提起新的诉讼以来,在正式开庭前举行的一场听证会。 今年1月31日,美国司法部主管刑事犯罪的助理部长艾丽丝·费希尔(AliceS. Fisher)对外宣布,正式对中行开平支行两位前行长许超凡、许国俊及其亲属共5人提起诉讼,另三人分别是许超凡之妻邝婉芳、妻兄弟邝华宝(在逃)及许国俊之妻余英怡。 公开资料显示,2004年9月下旬和10月初,许国俊和许超凡分别在堪萨斯州和俄克拉何马州一个小镇上落网。 2月9日,内华达州联邦地方法院有关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证实,计划在2月27日正式对“两许案”开庭审判,到时候有关证人也将出庭。 律师布雷特介绍,如果被告人上诉,案件审理可能会持续更长的时间,“少则两三个月,多可至一年半载”。 布雷特在电话中笑称,由于许国俊无法支付律师费用,法院指派他为许国俊辩护。按照布雷特的说法,5名被告均有一名辩护律师。 目前,这两位由美国政府出资聘请的律师正在为开庭积极准备。在布雷特看来,“两许案件”的发生主要源自中国当时金融制度的管理漏洞。 “他的欲望很大,总是希望获得更多的金钱。”布雷特律师2005年2月接手此案,他对自己的当事人许国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2005年9月,布雷特就此案飞赴中国广东,和当地的证人进行联系。在此期间,布雷特还见到了此案另一同伙余振东本人,以便能从余案中获得一些有用的经验。 而在此前的8月16日,余振东案在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检方指控余振东贪污公款8247万美元,挪用巨额资金1.32亿美元、人民币2.73亿元、港元2000万元。余振东对上述指控供认不讳,但此案至今仍未宣判。 今年2月8日,江门市中院研究室的雷志强介绍,余振东案的管辖权已经收归最高人民法院。 “两许案” 在美被视为重案公布于美国司法部官方网站上的文件显示,对“两许案”的起诉是由拉斯韦加斯的一个联邦大陪审团提起 即将担任“两许案”审理的内华达州联邦法院,也是当年余振东受审的法院。而且,两案的主审法官也系同一人———该法院的首席法官菲利普·普罗。普罗自从1987年便在内华达州联邦地方法院担任法官。 在美国的法院系统,联邦法院系统和州法院系统相互独立且并行,均分为三级。 通常情况下,一个刑事案件究竟是由州法院还是由联邦法院管辖,主要看指控的罪名是州罪还是联邦罪。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岳礼玲认为,余振东和“两许”均系联邦法院受理,表明为重罪。 《新京报》记者获知,在美国,联邦法院管辖的案件比较少,仅占全国受理案件总数的2%左右。这些案件主要是通过国会立法规定的罪行。大部分涉及联邦法规的案件如涉及州际和国际商业管制的案件(如航空、铁路企业等),涉及证券和商品管制的案件、海商、国际贸易、破产、专利、版税等案件,以及涉及条约、外国、外籍人士权利、有关多元国籍方面的州际争端的案件都归联邦法院管辖。 另一个表明“两许案”为重案的事实是,公布于美国司法部官方网站上的文件显示,对“两许案”的起诉是由拉斯韦加斯的一个联邦大陪审团提起。 岳礼玲教授介绍,在美国,由检察院和大陪审团分别行使公诉权。其中轻罪由检察官单独行使公诉职能;而检察官对重罪的起诉要经过大陪审团的批准,并以大陪审团的名义提起公诉。 事实上,“两许案”由大陪审团提起公诉。而早在2004年4月上旬,余振东在美国公诉时,仅由检察官提起诉讼,并最终被内华达州联邦法院判处了144个月监禁。 被控多项重罪 按照他的分析,许超凡和余振东等被指控的罪名都触犯了《美国法典》相关规定,根据美国法律,这些指控都属于重罪,尤其是有组织的欺诈活动 在美国司法部官方网站上,公开文件显示了对“两许”等5人更为具体的指控。 其中第一项指控是,根据美国《反诈骗腐败组织集团犯罪法》,这5名被告从1991年至2004年10月涉嫌从事诈骗活动,涉嫌非法从中行开平支行非法侵占4.85亿美元并向美国、加拿大转移犯罪所得,包括利用偷来的公款进行货币交易、流通、伪造护照和签证。 根据指控,许超凡和许国俊在香港成立了多家空壳公司,通过他人帮助以及开办多个个人银行账户和投资账户把银行资金转移到这些空壳公司。 第二和第三项指控认为5名被告涉嫌从事洗钱,从1998年起到2004年10月间转移盗款,其渠道之一就是通过拉斯韦加斯的赌场。 在第四到第九项指控中,许超凡和许国俊各自受到三项伪造签证的指控,涉嫌通过持有虚假美国移民签证进入并在拉斯韦加斯停留。 第十到第十五项指控,则是针对邝婉芳、余英怡类似“两许”在第三项中关于“以虚假陈述获取护照”的指控。 对比美国司法部门对余振东的指控以及获刑144个月的刑罚,或能框定“两许”可能面临的刑处。 来自中国司法和公安部门的消息,2002年12月,余振东在美国被拘捕后,美国司法机关对其提出的五项刑事指控,与此次“两许”被诉的大体相同:第一项至第三项,也是涉嫌非法侵占4.85亿美元,并向美国加拿大转移犯罪所得,涉嫌参与有组织的欺诈活动罪;2001年12月15日,将其非法侵占的355万美元资金从香港汇至美国旧金山的行为,涉嫌从外国转移欺诈所得罪;此后,余振东等人使用被非法转移到美国境内的资金行为,涉嫌洗钱罪。 针对余振东的第四和第五项指控,是编造虚假个人身份并获取美国签证,涉嫌用虚假陈述获取护照罪和用欺骗手段获取签证罪。 黄风,原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正司级巡视员,现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任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曾参与了中美双方有关“开平案”司法合作全过程。 按照他的分析,许超凡和余振东等被指控的罪名都触犯了《美国法典》相关规定,根据美国法律,这些指控都属于重罪,尤其是有组织的欺诈活动。依照美国法典,仅此一项犯罪即可判处20年以下监禁甚至终身监禁。 而且他们三人的犯罪具有加重情节:涉案金额高,犯罪行为是合伙实施,犯罪人为金融机构的职员并且利用了职务之便。 除此,对于使用以虚假获取的护照罪和欺骗手段获取签证罪,均可分别判处15年以下监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