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升官曾向上司行贿30万
本报讯(记者 杨昌平) 元旦前两天,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原副行长于大路因涉嫌受贿、行贿和挪用公款罪,被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提起公诉。随着于大路涉嫌犯罪一案进入法庭审理程序,农发行腐败串案已眉目清楚。
于大路出生于1954年,曾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务会计部主任,被捕前是农发行副行长。1999年初,为了谋取职务升迁,时任财会部主任的于大路通过胡楚寿之子胡刚送给胡楚寿(时任农发行副行长)30万元。除了为升官而行贿,于大路还大肆受贿,根据检方的指控,于大路曾5次受贿,受贿金额共计人民币800多万元,包括他伙同深圳亚捷公司老总黄俊杰收受北京美禾公司老总蔡国安的400万贿款。此外,于大路还涉嫌挪用公款400余万元用于个人炒股。
目前检方陆续提起公诉的胡楚寿、于大路、胡刚、蔡国安、黄俊杰几人,串起农发行腐败案的脉络。胡楚寿是农发行副行长,于大路是财会部主任,1997年12月,蔡国安通过胡刚,得知农发行有一笔两亿元的租赁业务。胡楚寿通过胡刚,将这笔业务交给了美禾公司,并因此获得了500万元“好处费”。1999年农发行有一笔3亿元的租赁业务,和胡楚寿有深层关系的美禾公司又拿到了这笔业务,而对该业务有控制权的于大路不甘心一分不得,就和黄俊杰合谋,向蔡国安要了400万元。
和其他被提起公诉者不同,检方在起诉书中说,于大路有重大立功表现。因此,于大路很有可能被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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