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营业部老总被判死刑 不交待七千万赃款下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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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13日 16:57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杨昌平) 腐败分子得到惩处本大快人心,但原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总经理杨彦明被判刑却让记者无法高兴,因为7千多万元赃款至今下落不明。今天上午,杨彦明被市一中院以贪污罪判处死刑,由于他拒不交待赃款去向,国家的巨额财产就这样销声匿迹了。 “具体的时间我没有办法回答,钱干什么了我想不起来,我说不出来。”庭审时, 检方指控,今年47岁的杨彦明于1998年6月至2003年8月间,利用担任中国 长城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交易营业部(先后更名为银河证券虎坊路营业部、望京西园营业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以为本单位运作资金为名,多次指使营业部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违规提取现金6840余万元予以侵吞。杨彦明除供述将其中的300万元用于注册、经营一家公司外,对其余款项拒不交待去向,致使这笔巨额国有财产遭受损失。此外,杨彦明于2002月1月至4月间,利用担任望京西园营业部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多次指使单位工作人员将本单位在其他证券营业部经营的股票、基金变现,得款376万元,杨彦明将该款予以侵吞。案发后,杨彦明也拒不交待该款去向。杨彦明侵吞国家财产的手段很多。他还用公款成立了佳杰堂公司,然后又将营业部的2480万元挪至佳杰堂公司,用于购买两处房产,再把房产租赁给营业部使用,让营业部一次性支付了三年的房租款1210万。案发后,该房产已被冻结扣押。 “我要上诉,我没有贪污。”听到宣判后,杨彦明说,他先后两次自杀,就是想用结束生命的代价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