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各大银行上调2006年罚息利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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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2月24日 10:18 新闻晨报 | |||||||||
最近,沪上各大银行不约而同地调整了房贷罚息利率,与原来每日0.21‰的水平相比,均有不同程度地调高。银行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在房贷不良率不断攀升的当下,银行不得不采取偏高罚息的对策,以打压那些房贷客户的欠款“苗头”。 央行在今年3月下发的《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住房信贷政策和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的通知》(银发[2005]61号)规定,各商业银行在调整个人房贷利率的同时,应根据调后的贷款利率
截至昨天,工、农、中、建、交及浦发银行等沪上的住房信贷经营“大户”都已出台了相关的罚息政策。其中,农、中、建3家银行新的罚息利率是贷款执行利率水平上加收50%;工行为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40%;浦发行则是根据客户的不同情况,按贷款利率水平加收30%至50%;交行目前仍按每日0.21‰的水平征收罚息。 如果按照目前沪上银行所承诺的大多数客户明年将执行5年期以上商业房贷利率5.508%计算,上述银行新执行的年罚息利率最低为5.508%×(1+40%)=7.7112%,日罚息率则为7.7112%除以360,等于0.2142‰,比原来的0.21‰上调0.0042个千分点;最高的日罚息率(按加收50%计)则为0.2295‰,比原来上调0.0195个千分点。当然,如果银行执行的是5年期以上6.12%的基准房贷利率,那么,客户面临的日罚息率将高达0.255‰。 相关银行人士还透露,今后,假如银行发现客户的还款账户内资金被挪用或去向不明而造成欠款的,银行将视之为客户主观有意欠款,那么银行将可能按贷款利率水平加收100%对其征收罚息。而连续3个月或一年内累计6个月未能按时还款的,除计罚息外,还将视之为断供,银行将可能收房。 (作者 李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