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 杨维汉) 从1999年中央财政补助城市低保资金以来,民政部、财政部在分配中央财政城市低保补助资金时,向民族地区重点倾斜。2005年中央财政补助地方112亿元低保资金中,补助新疆、西藏、宁夏、广西、内蒙古5个自治区资金达到12.27亿元,占全部资金总数的11%。
记者23日从民政部了解到,我国的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农村,其中少数民族和民族
地区的贫困状况更为突出。为解决这些困难群众生活问题,各级民政部门完善各项社会救助制度,推进民族地区特困群众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民族地区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首先指导各地进一步做好民族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对于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和“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给予重点救助。二是进一步完善民族地区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落实五保供养政策,保障农村五保老人的基本生活。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和特困户生活救助制度,保障农村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进一步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工作和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有效缓解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据悉,两年来,民政部大力推进了城乡特困群众社会救助体系的建设工作。目前,内蒙古、宁夏、甘肃、青海等19个省区市颁布出台了关于社会救助体系的政策性文件,对于解决民族地区群众生活困难,切实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