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12月23日电 2005年12月23日下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公布了几起事故处理结果,监察部副部长陈昌智,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也出席了发布会,并答达了记者问。
陈昌智副部长说关于清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的负责人在煤矿投资入股的问题,中纪委、监察部、国资委、安监总局都发布了文件,开了新闻发布会,但是这项工作
并没有这样就了结,国务院的主要领导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要一抓到底。
先向朋友们介绍一下最新的一些数字变化,从10月底到现在,清理的人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的负责人,登记的有4878人,比上一次公布的增加了300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3621人;登记入股的资金是73724万,上次是6.53亿,已经撤资的是5.6249亿,占登记入股资金的76%多,已经上缴收益的有144人,金额有950多万。
为了把这项工作更好地进行下去,我们四部委又做了一个补充规定,明确了一些政策界限。对在规定的期限内登记并撤出资金,而且资金的来源是合法的,把他的所得也上交了国库的,可以不给予处分。第二种情况是,虽然登记,也撤出了资金,但是资金来源不合法,或者本人参与了煤矿的违法经营活动,甚至纵容、包庇非法矿主,也要追究他们的责任。第三种情况是,虽然登记申报了,但是本人坚持不撤资、不退股的,那么就要收缴他入股的全部收益,而且按照管理权限,给予开除公职的处分。
除了政策的规定以外,我们还派出了两个督察组,到了山西和云南进行督察,收到了一、二百份举报。我们把重要的线索,每个省有20来件,以监察部的名义向省监察厅发出文件,要他们在定期内查结这些线索,向监察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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