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任绍敏 实习记者 赵何娟 发自上海
新《公司法》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相关法规正在紧锣密鼓地跟进。
昨日,全程参与《公司法》修订工作的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在上海市工商局主办的“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2005上海国际研讨会”上表示,新《公司法》出台后,目前首要
的任务是对与此法有关的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和研究,对不符合新《公司法》内容的现行法规进行修改、全面修订或者废止,现行法规空白的要研究制订配套法规。
张穹说,与《公司法》相关的法规有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破产法。已经讨论10多年的反垄断法年底即将提交国务院讨论,并报全国人大审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已列入国务院法制办明年的法律计划;破产法也进入了审议流程,全国人大已经进行了多次审议,最近已经就债务清算问题做出了妥善安排。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谢伏瞻表示,随着中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外资还有大幅上升的趋势,完善外资的并购风险机制也就日益紧迫,而其中最根本的就是要加紧制定并完善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公平竞争中亟待出台的相当重要的法律,造成反垄断法“难产”的原因就在于希望一部法同时解决反国有垄断、反外资垄断、民营企业竞争三大问题,并且落实具体条款又是多个部门,相互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何况目前外资的特殊待遇仍然存在,而且我们还处于过渡期,各种问题搅在一起,难以迅速推进。
另外,张穹透露,国务院法制办已经启动了《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修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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