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率先实行国资评估公示制 亮家底请公众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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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6日 14:16 新华网 | |||||||||
“引入公众监督机制,让社会监控国资运行”,记者今天从青岛市国资委获悉,该市在全国率先实施了资产评估结果公示制度,将国有资产评估管理置于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从而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迄今为止已对70余家企业有关国有资产的各种经济行为进行了评估,共涉及54亿总资产,9.5亿净资产,土地200余宗,房产2000余栋,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监督。
据介绍,国有资产评估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的基础性工作,针对部分国有企业存在的资产自评自卖、低评低卖、漏评漏卖、暗箱操作等违规违纪行为,青岛市不断完善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法规体系建设,引入公众监督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了资产评估结果公示制度。 青岛市在实际操作中,将拟改制企业资产评估后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及所有者权益账面值,长期投资的具体单位及投资时间、股权比例以及建筑物的结构、建成年月、面积,土地的位置、性质、面积,在建工程、房屋拆迁及机器设备等有无存在违规处置和账外资产等方面的情况,向全体职工和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限为5个工作日。职工若发现所公示的情况与实际不符或有虚假行为的,有权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