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制3.9亿税案主犯昨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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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 10:30 华夏时报 | |||||||||
昨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将陈学军押赴刑场,执行死刑。至此,这个靠贩卖增值税发票起家、亲手炮制了新中国成立以来虚开增值税发票第一大案的陈学军走完了他32岁的人生。据了解,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陈学军与海淀国税局第一税务所年轻的国税干部吴芝刚等人相互勾结,经查实为国家税收造成损失3.9亿元。 浙江农民 主犯陈学军只有初中文化
1973年出生的陈学军,是浙江省临海市东洋镇项庄村的农民,只有初中文化。陈学军第一次尝到赚钱的甜头就是靠卖几张增值税发票,之后陈学军发现,只有正规的企业才能够到税务局领购到增值税发票,如果自己有一个公司做平台,自己往外卖发票,那就会一下子发起来。此后,他开始利用注册或购买多个公司开始了规模化运作。 1999年底,身在北京的陈学军以2万元购买了盛博公司,得到了全套工商及税务手续、税控卡等,陈学军买公司是为了以该公司名义从国税局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对外虚开。其后,陈学军又购买了多家公司,到工商局办理公司变更手续后,陈学军指使王立明、吴晓红等人从海淀国税局领购百万元版、万元版增值税发票,然后卖掉。陈学军购买的空壳公司均在北京海淀国税一所领购发票。 他靠遍布各处的“马仔”四处招揽生意,“发票生意”越做越红火,来自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上千家企业非法购买了出自于他们手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不少还是知名企业,他们为了逃税购买发票,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由于业务数量太多,陈学军在几个大酒店长期包房,每日来往大量的购销确认传真件。 狼狈为奸 与国税干部控制关键环节 1999年底,陈学军通过他人在饭桌上认识了北京市海淀国税局税务一所的吴芝刚,那时吴还是个刚刚毕业两年多的年轻人。 吴芝刚利用工作之便和专业技术知识,在业余甚至上班时间,通过非法获得的密码,进入税务所的电脑系统违规违法操作,私改数据,甚至在电脑里起个公司名字,把陈学军等人非法购买的发票算到这个公司名下。1974年出生的吴芝刚自己承认,他帮陈学军买了7000份或8000份专用发票。他还为陈学军通风报信,一旦有人来查陈学军的公司,或者上级稽查部门前来检查,就及时告知陈学军,以免出事。 每次陈学军安排人去买发票,就提前在电话里告诉吴芝刚,吴芝刚跟负责审批的同事打个招呼就过关了,吴芝刚负责开小票,也就是领取增值税发票最关键的一个环节。 他多次利用工作便利,不择手段地采取修改电脑限次、购票权限(份数)、变更购票企业名称,将未办理防伪税控系统的泰和永兴公司所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录入因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被停止售票的盛博公司、捷优特公司IC卡中。尽管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控制得很严,但陈学军的手下通过吴芝刚每次都可多领几本。 敛取钱财 用袋子装钱往家拿 陈学军等人通过非法出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敛取了大量非法钱财。2000年8月,陈学军买了一辆价值近百万元的宝马轿车。在亚运村,陈学军还有一套价值130多万元的高档商品房,在杭州有价值304万元的别墅。 同时,吴芝刚得到的好处也是巨大的。有一个时期,吴芝刚几乎是用袋子装钱往家里拿。警方查封吴芝刚的财产时,仅仅扣押冻结的财产就有400多万元,其中有370多万元吴芝刚无法说明来源。 而根据北京海淀国税局提供的吴芝刚个人经济收入状况表明,他从参加工作至被抓获,个人收入共计11048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