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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税部门否认广州2300元起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 12:23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罗斯丁) 针对近日有媒体称“广州个人所得税免征额2300元亦合法”一事,昨日,市地税局权威人士澄清,《个人所得税法》怎样修改至今还未确定。广州不可能简单按照1500元+800元(现行补贴)=2300元作为免征额来征收个人所得税。

  【市地税局】

  个税起征点还未确定

  昨日,市地税局权威人士证实,该局没有就正在审议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接受某报记者采访,也没有就个税起征点标准和免税额度发表任何意见。该媒体的报道严重失实,地税局与该媒体沟通后,该媒体已发表“重要更正”澄清。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个税免征点是否定为1500元还在讨论中,税前扣除项目是否修改仍然是个未知数。在国家或者政府没有对此作出新规之前,广州市仍按照目前的征收办法执行。

  据悉,目前省人大正准备广泛深入收集各方的意见,并尽快如实地反馈到全国人大常委会。

  专家指出,个税起征点列入人大审议值得期待,说明税法修订过程的工作做得更细了,科学决策往前走了一大步。

  【市民】

  1500元免征点太低了

  记者昨日采访多名市民,大多认为即使个税免征点定为1500元还是太低。有工薪族强烈建议,应考虑工薪阶层家庭整体收入情况和负担情况。

  从事会计工作的李先生说:“我和妻子每月总收入约8000元,但扣除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个税等等,只剩下6000多元。两人要供养4个老人和1个孩子,这点钱分摊到每个人身上,每人实际可支配收入1000元。1500元的免征点太低了,从1980年到现在,800元免征点一定就是25年,这期间物价涨了几十倍,但个税免征点现在才微调一下。”

  【专家】

  免征点不适宜一刀切

  广东商学院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姚凤民院长表示,如果个税免征点调整到1500元,整体来看是个进步,尤其是对一些欠发达地区。但对广州市民来说未必是好事,部分工薪阶层反而要缴更多税。由于各地经济差异较大,免征点不宜“一刀切”。

  姚凤民认为,“一对夫妻双职工,另一对夫妻一个下岗一个在职,两个家庭之间的差别很大。在发达国家,个税都实行综合征收,赡养人口、教育费用都在税前扣除。而我国的“个税法”中,允许扣除的项目很少。现在,医疗、养老、住房、教育等都由个人负担,如果这些支出能在税前扣除,可以大大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不过,有专家认为,从平衡地区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的角度看,个税“一刀切”还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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