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振华:落实科学发展观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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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4日 18:04 新浪财经 | ||||||||
2005年5月24-25日,第八届科博会中国循环经济发展高峰会在北京召开,本次峰会的主题是“循环经济-中国可持续发展新引擎”。以下为本次会议实录: 解振华: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祝贺第八届科博会取得圆满成功,祝中国循环经济发展高峰会取得丰硕的成果。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20多年,中国的经济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基本上实现了小康社会,但是由于我们经济增长方式比较粗放,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因此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也产生了突出的环境问题。不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群众身体的健康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造成了很大影响,这些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过大,造成严重污染。目前流经城市90%的河段都受到了比较严重的污染,全国75%的湖泊出现了负营养化的问题,每年沿海地区的赤潮发生次数比上世纪80年代超过了三倍以上,酸雨的影响面积已占到国土面积的三分之一,城市的噪音扰民问题严重,全国水土流失面积达到356万平方公里,森林资源总量不足,生态系统退化。发达国家上百年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例如水体的黑臭、工业的污染等问题,目前在中国集中在20多年。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们国家经济增长有三分之二是在透支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实现的,2003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造成的损失已经占到GDP15%左右。在未来一个时期,中国的经济将处于一个正工业化发展和大众消费时代,对于物质产品和资源的消费量将会高速增长。根据中国现代化建设三步走的目标,2020年全国人口到14.6亿,经济总量将翻两番,按照目前传统的发展模式以及污染控制的水平,我们的污染负荷要比现在增加五到六倍,要维持现有的环境状况,单位GDP的环境负荷必须下降72%,我们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我们必须在不断减少单位产出资源消耗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推进资源的循环利用,最大限度的降低污染排放,这要求我们必须通过制度创新、综合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与市场结合,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城市。 在中国发展循环经济是我们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一个具体体现。发展循环经济要求我们推进技术创新,加速开发资源利用和废弃物的利用,而且加速开发新的生产技术体系,加速开发低成本、高效率的环境污染治理体系,为了促进这种粗放增长方式的转变,从根本上缓解环境污染的压力,从1999年以来,国家环保总局就在长期抓清洁生产的基础上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我们全面开展了循环经济的试点示范工作,在刚开始的时候,循环经济在中国只是一个理念,是一个理论上的研究,我们把循环经济初步落实为国家的行动。在企业的层次上,我们把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放在重污染行业、重污染企业,依法开展清洁生产的审核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国已经有轻工、化工等重污染行业近4000家企业通过了清洁生产的审核,实现了清洁生产。清洁生产促进了企业的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资源和能源消费的下降减少了污染的排放,产生了明显的经济和环境效益。 另外我们在工业集中的区域和工业园区,针对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进行了生态工业园区的建设试点,到2003年,我们进一步将生态工业的理念引入了工业门类齐全各类经济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我们在天津、大连、苏州等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了建设国家生态工业园的试点,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经建立了15个国家级工业生态园区试点,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在城市和区域的层次上,我们通过制定和实施循环经济的法律和经济措施体系,建立了一些循环经济企业生态工业园区和城市再生资源回收产业,充分发挥当地的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优化产品结构,推动区域和城市经济的发展,辽宁、江苏等一大批地区率先进行了循环经济试点。辽宁省是我国第一个在省级开展循环经济的试点,取得了非常重大的成果,促进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生产方式的调整,环境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效益。 国家环保总局除了直接抓一些循环经济的试点以外,还以循环经济的理念为指导,开展了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县、环境优美乡镇等试点的创建工作。 2,我们将循环经济贯彻到法律法规制度的建设以及管理工作中。2002年,开展了国家循环经济战略框架、立法、指标体系的研究,我们发布了循环经济试点市与生态工业园区的管理申报规定,我们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立法工作,特别是与人大配合加强立法工作,现在已经将循环经济理念落实在资源综合利用、回收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在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体现了循环经济的理念,而且在这个法律中第一次明确了生产者责任制延伸等内容,为进一步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 2003年我们会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共同发布了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导向目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我局和国家发改委制定的关于加快促进清洁生产的意见。目前我们正在和国家发改委共同配合国务院起草国务院关于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我们将对循环经济的要求以及落实到环境影响评价等各项管理制度中,通过严格限制上高能耗、高耗水、高污染的项目,促进循环经济的实践。我们在电力行业、造纸行业的环境影响审评中,明确要求不允许上高污染的项目,而且在这种行业废物和废水必须循环利用。 循环经济发展已经在社会上造成很大的影响,这项工作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得到全国人民的支持。胡锦涛和温家宝强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国家已经将循环经济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和下一步的工作任务中。各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试点,循环经济的发展也涉及到社会经济环境的各个方面。在十一五期间,国家环保总局将继续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领导的要求,在认真总结开展循环经济工作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循环经济的推进工作。 1,加快建立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我们要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共同推进循环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工作,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企业、公民对废物处理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制度,制定废弃物回收的政策,建立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支持和协助地方政府制定地方促进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在我们的试点中,贵阳市已经率先在去年发布了我们国家第一个地方性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现在还有辽宁、江苏等有关省市正在制定地方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总局也正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经济政策,在这个方面,我们还要加快清洁生产标准的制定,尽快建立起完善的清洁生产标准体系,分行业制定废物循环利用的污染控制标准,把整个生产、消费、循环利用、再生的环节完善起来。我们还将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制定中国循环经济发展的指标体系。 2,要继续深化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我们要针对能耗高、污染严重的行业和企业实施降耗、减排,继续进行清洁生产的示范,要选择有条件的企业集团、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废弃物循环再利用的企业链、生态链、项目链,进行生态工业园的示范,我们还选择典型的城市和省份进行循环经济省市和生态省市的试点。要选择主要的工业,特别是大中工业废物,废电子产品、建筑废物等重要的工业和生活废物,建立回收、循环利用、最终处置的全过程示范,目前环保总局准备在广东、福建建立专门进行废物处理的生态工业园,我们要对目前已经进行的试点城市进行阶段性的验收,总结成功经验,推动循环经济规划的落实。我们还要把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消费、城市与郊区、行业与行业之间进行有机的循环连接,大力发展资源和废物循环产业、规范绿色产品的示范,促进绿色消费,加强公众参与,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活动。 3,严格管理执法,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我们要确实把好环境审批的第一关,高耗能、高耗水等不符合循环经济的项目不能上马,要大力促进能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项目发展。在污染控制中,我们要加强对重污染行业的生产全过程和排污的控制和管理,加强对资源的开采、使用等环节的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严重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对当地的污染严重企业强制停止生产。要推行强度污染物排放的准入制度,贯彻固体废弃物防治法,要按照3R原则。 4,要建立循环经济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体系,我们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广中水回用等技术,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加强再生技术的研究,大力发展量大面广的固体废物再生产业园,组织技术服务体系,抓好清洁生产审核人员的培训。 5,要大力开展循环经济的宣传和培训。我局已经制定了循环经济高级培训教材,会同中组部连续两年开展了对地市级领导干部的培训,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开展这样的培训,使地方政府官员、企业领导和公众了解循环经济,主动投身于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生产生活向可持续方面发展。 同志们,循环经济在我国的发展已经有良好的开端和有利的实践,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国务院将颁布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我们相信,在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循环经济重点讲话和精神的指导,在各界的共同努力,我国的循环经济发展高潮必将到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有利的贡献。 谢谢大家!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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