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定消亡的汉遗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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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1日 15:33 中国经济周刊 | |||||||||
·观察家评论· 注定消亡的汉遗址 文/葛丰
这又是一起因圈地而引发的风波,不同的是,拆民居变成了刨祖坟,因此也就更没有什么可说的了。毕竟,在所谓市场经济的遮羞布下,几个文物工作者的良知是不能对抗巨大利益的碾压的。 姑且抛开道义层面的批判,中性地将上述情形假设为“市场失灵”之万一,而制度性的缺失则必然会致使原本应该出手干预的行政手段捉襟见肘,在这里,新制度学派代表人物诺斯所提出的“诺斯悖论”正在日渐趋向明朗—诺斯认为,在市场经济中“一个政府必须演化为一个有效、公正的契约第三方执行者。第三方强制实施,意味着政府应该强大到能有效监督产权、强制实施契约。”但同时,“一个政府一旦具有了这样强制的力量,那么,那些管理该政府的人便会利用这种力量来谋取自身的利益,而以牺牲社会其他人的利益为代价。” 不幸的是,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形成确实不是买卖双方讨价还价、利益均衡的结果,这一运行机制中牵扯到了太多的利益,其中包括政府。 这种“强力”政府的尴尬事实上已经在很多领域有所体现,譬如说股市,譬如说球市,更极端点说譬如屡禁不止的矿难,很多专家为此提出了不少解决的方案,但问题是,这些方案光有技术可行性是不够的,必须还要有相应的制度可行性。我们仍然落脚在因圈地而引出的一长串纠纷,首先的症结是,一旦易宪容博士所指的房地产业挟持中国经济、挟持地方经济成为事实,政府要做到相对超脱是很难的,这就决定了很多似乎必要的手段的采用却不会是顺畅的。 这是不难理解的结论:一段时间以来,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各地方短期内业绩大见成效并带动相关产业大力发展的动力源,同时,土地出让收入亦已成为很多城市最主要的预算外收入来源,因此,在短视的、GDP至上的政绩观下,“不作为”会成为某些地方政府不恰当地成为“理性经济人”后的理性选择,个体理性导致集体非理性几乎无可避免。 因此,笔者赞同报道中开发商某经理所下的结论,“我们既然拿到这块地,就有能力摆平一切,房子一定可以盖到底。”而至于采石场,问题不在于它是否汉代甚或夏商周的遗址,除非能够挖出金子来,否则的话必定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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