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行2005年凭证式(一期)国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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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 09:16 中国财经报 | |||||||||
欣文 据财政部昨天发布的2005年第2号公告称,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05年凭证式(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公告指出,本期国债发行总额350亿元,其中3年期245亿元,票面年利率3.37%;5年
公告指出,在购买本期国债后如需变现,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各购买网点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从购买之日起,3年期和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期限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2年按0.72%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2.25%计息;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3.33%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3.51%计息。发行期内如遇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尚未发行的本期国债票面利率,在利率调整日按3年期、5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的相同百分点作同向调整;尚未发行的本期国债提前兑取分档利率,另行通知。 本期国债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等37家2004年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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