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农村财务一本明白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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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04日 09:23 中国财经报 | |||||||||
———解读《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李京 村干部随意开支、做账时白条纷飞、私设“小金库”,账外设账……长期以来,农村财务管理混乱已经成为农民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2005年1月1日起,新的《村集体经济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一直以来,财务公开就是村务公开的重点。让农民知晓并监督自己关心的问题,对规范农村干部的行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也起到重要作用。因此,新《制度》强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工作更主要的是应当有助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行民主理财,了解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状况,做到财务公开。例如,考虑到村集体经济组织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向农民筹资用于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而农民对筹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比较关注,因此新《制度》专门设置了“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核算这部门专项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让农民能够知晓并监督自己关心的问题。 针对一些地方村干部大权独揽,随意开支、随意报账的现象,新《制度》将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以及一系列内部会计控制的规定纳入其中。明确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健全货币资金、采购、销售、投融资等业务的内部控制,以保护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安全、完全,保证财政等国家补助资金的安全和按照规定使用,提高经营效益。具体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根据业务范围和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基础工作,分离设置不相容职务,建立授权批准制度,制定各项业务规范化的处理程序,找出各项业务处理程序中的关键控制点,制定落实关键控制措施。例如,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对外投资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建立对外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等。 对于屡禁不止的“白条”现象,新《制度》还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每发生一项经济业务,都要取得原始凭证,据以编制记账凭证,并对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账必须具备的项目、审核进行了规定。 该负责人表示,财政部及时发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工作的有关政策的重要举措,适应了新时期农村工作的任务和特点。新《制度》积极配合党中央和国务院农村税费改革的要求和部署,例如取消提留统筹费的核算内容,取消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的核算内容,增加村内重大生产公益设施建设筹资筹劳、补助收入等经济事项的核算内容等。同时,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壮大,农村基层教育、卫生和文化建设等公益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社区管理和服务职能不断得到强化。新《制度》有助于正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社区管理和公益事业的投入,以调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例如,用于公益事业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应与用于生产经营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分别反映,国家财政补助或返还应与经营收入分开反映等。近年来,国家财政对“三农”扶持力度增大,各种支农资金和支农项目不断增加,新《制度》要求对这部分资金进行统一、严格的核算,保证了国家财政资金得到合规、有效的使用,维护了国家财政管理工作的严肃性。 据了解,按村或村民小组设置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和核算以及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均应执行新《制度》。考虑到农村的实际情况,新《制度》尽量简化了一些会计核算方法,力求通俗易懂。例如以成本法核算对外投资、不计提减值准备、不要求编制现金流量表等。同时,突出实用性和特殊性。例如,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特殊性,专门设置了“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会计科目并规定了相应的账务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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