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国办理出口退税4200亿元 老账还清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1日 17:07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齐中熙、肖敏)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11日表示,2004年,我国共办理出口退税4200亿元,增长106%。“老账”已全部还清,有力地支持了外贸出口。 谢旭人是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作上述表示的。他介绍说,2004年全国办理出口退税增加2161亿元。其中,办理2003年前累计欠退税2004亿元;办理当年出口货物
他说,从目前出口退税新机制的运行情况来看,总体讲运行是平稳、顺利的,新的机制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一是促进了我国的对外贸易增长,据海关统计,2004年前11个月,我国对外贸易增长了35%左右。二是促进了我国出口产品结构的优化。去年前10个月,我国出口的高新技术产品增长了50%以上,出口的机电产品增长了43%。此外,新的出口退税机制也促进了外贸体制的改革。 我国自1985年开始实行出口退税政策。近20年来,出口退税因其在税收财政职能和宏观调控中发挥的双重作用,地位日渐重要。但近年来,随着外贸出口的快速增长,出口退税规模逐年增加,欠退税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据税务总局统计,到2002年底,中央财政累计欠出口企业退税达2019亿元。 出口退税是世界各国为提高本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对出口货物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措施。让出口产品尽可能以不含国内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符合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