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公布纺织品出口关税税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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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 18:46 新华网 | ||||||||
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 (记者 廖雷) 中国商务部31日公布即将开征的纺织品出口关税税率。 商务部外贸司司长鲁建华就纺织品征收出口关税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征税方案采用从量计征的方法,对不同价格的出口产品设立不同的税率。以件(套、条)为计量单位的商品,税率分为0.3元/件(套、条)和0.2元/件(套、条)两档;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商品,税
鲁建华说,2005年征税方案中,政府按照量能负担的原则设置税率,既要达到税收对出口产品的调节作用,又要考虑企业的承受能力。这个税率设置是比较合理的,也是绝大部分企业可以承受的,不会过多增加企业负担。 中国政府决定在2005年纺织品贸易实现一体化后对六大类31种纺织品采取从量税计征方式加征出口关税,对不同贸易方式、不同出口市场应适用统一的税收政策。此间专家认为,这是中国政府规范、改善纺织品出口结构,实现与各贸易伙伴共同发展的重要举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