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明年开征纺织品出口关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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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 19:07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12月28日电 (陶永 记者 苏敏) 实行了40年的全球纺织品配额体制到今年年底将宣告结束。明年1月1日,纺织品贸易将实现一体化,我国政府将主动采取征收出口关税等措施。 从2005年1月1日起到2007年12月31日,我国对全球出口的外衣、裙子、衬衫、裤子、睡衣、内衣等7大类33个敏感类别的148个服装税号,采取从量计征方式加征出口关税的过
对以件(套、条)为计量单位的商品,价格相对较高的,税率定为0.3元/件(套、条),价格相对较低的,税率定为0.2元/件(套、条);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商品,税率定为0.5元/千克。经测算,平均税负水平为1.3%。这样能达到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税负相对较低、低附加值产品出口税负相对较高的效果。 同时,为保证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简化税制,我国将对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采取同等课税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