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五区低保标准明年元旦上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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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 10:27 华夏时报 | |||||||||
本报讯从明年1月1日起,省城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5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月人均208元提高到230元。 据介绍,按照现行的标准,济南市市区牗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牘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08元,章丘市140元,长清区143元,平阴县130元,济阳县120元,商河县110元。民政部今年7月公布的数据显示,济南市内五区208元
济南市民政局统计数字表明,截至目前,济南市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共25062户,65630人。 济南市政府还要求,除了这5区之外,省城其他县(市)区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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