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福利院前院长擅挪公款被公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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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 10:00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张润东 通讯员范静报道 北京市儿童福利院前院长王某利用担任院长的职务之便,擅自挪用4万元公款自用,结果被捕。前天,王某因涉嫌贪污罪被海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1年8月间,王某利用担任北京市儿童福利院院长的职务之便,擅自决定将北京市儿童福利院拟用于开办收养咨询热线的4万元公款,转入她本人及她的儿子拥有股份的北京某
2002年12月12日,北京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将案款4万元退还北京市儿童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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