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教授问责政府接管健力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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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 20:17 新浪财经 | |||||||||
新浪财经讯 近日,清华、北大等高校著名专家学者在清华大学共同座谈,与会专家均表示高度关注健力宝事件,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政府强行接管健力宝的做法提出强烈质疑,并一致公开呼吁有关方面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经过座谈交流,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应继续高度关注健力宝事件的发展,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政府强行接管健力宝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这是一个非常严重和恶劣的事件。专家学者们一致公开呼吁更高一级政府出面,下令要求三水政府方面少数滥用公权的负责人立即停止一切违法侵权行为,并追究其责任;公开呼吁广东省当地人大常委会出面,对政府行使监督职责,制约三水政府方面少数滥用公权的负责人的越权行为;公开呼吁社会各界支持和推动健力宝事件中合法投资者的维权行动,共同致力于完善市场经济环境、净化投资环境、保护投资者利益。 参加座谈的专家学者有: 尹田教授:著名民商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经济法学会理事,全国人大法工会合同法起草小组成员,民法起草小组成员,物权法起草小组成员 夏业良教授:著名经济学家,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外国经济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改革基金会公共政策研究所副所长 宁向东教授:知名经济学家,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孙国瑞教授:知名法学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 龙文懋教授:知名法学家,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吴高臣教授:知名公司法专家,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以下为各位专家的发言摘要: 三水区政府强行接管健力宝,本质在于公权强行介入了民事商业经济生活领域,实际是地方政府动用行政权力,保护自己在商品经济活动领域中的财产利益或者其他某种利益。 “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这个提法没有错,可是如果把它写在民法上就错了,私人财产权利要受到保护,其实首先就是要让这种权利去抵制去抗衡政府权力。 在健力宝事件中,政府只能行使小股东的权利,但却动用了公权,这是极为荒唐的,应当马上叫停政府侵权行为。 不管这个事情将来怎么样,现在的问题是要马上把政府赶出去,不能滥用公权。 三水区政府以为有权介入企业的思路,不符合我们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原则。 这样有可能侵吞私有财产,应当呼吁更高一级政府让三水区政府方面撤出,尽快停止他们的违法活动。 另外值得探讨的是,为什么健力宝原先那么好的品牌到了这个地步,这个案件或需要有人坐牢,坐牢之后损失的财产还要追索。 重要的是不能让健力宝停产,应当迅速恢复生产和销售。但是政府首先要撤出,这可能要求更高一级政府来有所作为,当地人大常委会或者再加上其他机构进行联合调查。 这一事件有三个层面的意义:首先市场经济说到底是理性经济,政府应该从自己的长远利益最大化想这问题,如果不是理性人就没有资格参与市场游戏。 第二,从区域角度看,佛山市政府应该为创造一个公平环境努力,政府要去维护市场经济的运行,如果再无为而治,或者有为瞎治,对区域的打击是深层次的。 第三,现有公司法在许多方面可缺乏操作性,绕来绕去实就是那二百多条,跟国际上距离比较大,从法律上应该有一个保护。 政府它注册的三水健力宝贸易这个公司本身就有可能存在一个侵权的问题,又是体外循环,只给健力宝公司一点点加工费,由健力宝公司生产饮料,却让它来销售,然后销售款又打入后来注册的公司的帐户。 政府最后到底是以什么样的身份进入的,因为前后很矛盾,政府在这里面,有这样几种可能的身份:第一种身份是以一个债权人身份进入,第二个身份是一个政府,第三个身份是持有8.9%的股东。 那么健力宝这个民营企业在当前情况下政府去接管它,从法律上来说应该是没有依据的。它这样接管了以后,实际上是侵害了当事人的权利。 相关专题: 聊天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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