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推出放心合同 14家省级银行肃清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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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 08:28 现代金报 | |||||||||
金报讯 昨天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宣布:浙江的银行消贷合同中的“不合理条约”已经全部修改完毕,14家所有省级银行的52份消费贷款合同全部通过省工商局的备案审查。 14家省级银行全部消灭“霸王”
今年8月,省工商局联合本报对银行业八类问题条款进行曝光,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而10月份浙商银行、广发银行杭州分行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三家银行的消贷合同率先通过工商部门的审查,更是让消费者闻到了“霸王将亡”的味道。 在此之后,浙江省内的另外11家银行也陆续对合同进行重新修改,对已提交给省工商局备案的72份合同进行了整合,共形成44份消费贷款合同报省工商局备案。昨日,省工商局向这些银行核发了第二批消费贷款合同条款的统一备案编号,并印上了工商红盾标志。 至此,我省14家所有省级银行的52份消费贷款合同全部通过省工商局的备案审查,再次走在了全国前头。 “放心合同”将全省通行 省工商局合同处处长张红勤告诉记者,下一步,他们将监督各大银行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通过备案的消费贷款合同文本,对未按规定使用消费贷款合同文本的银行,将依法做出严肃处理。消费者如要查询已通过备案的各类合同文本的具体内容,可于12月27日以后登陆省工商局的门户网站(www.zjaic.gov.cn)进行查看。 据张处长透露,通过审查的银行消费贷款合同使消费者有了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借款人可以自由选择保险公司、保险险种进行投保;合同中原先全部由消费者承担的抵押和公证费用,改为由双方共同承担;房屋贷款投保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以借款本金为最低额;另外明确了双方的违约责任,银行违约也需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下一炮瞄准了“保险业” 省工商局副局长吴干冰透露,他们下一阶段将把矛头指向保险业的种种“霸王条款”,依据《浙江省合同行为管理监督规定》,重点对保险业的人身财产保险合同以及车险合同开展备案审查。工商部门即将向所有省级保险公司发出申报备案审查通知,并及时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联合审查小组,开展保险合同的审查,以在短时间内擒下保险合同中的“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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