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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银行霸王条款已被全部修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 00:50 青年时报

  时报记者 郭婧 通讯员 吕律 沈雁

  和银行签买房按揭合同时,不少钱付得很冤枉,但银行却很“霸道”地说:你不贷就算了。对此,工商部门拿起了“刀”。银行合同必须重新规范了,而保险合同将是下一个目标

  时报讯 昨天,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省银行消费贷款合同中的种种不合法条款全部修改完毕。

  这意味着,银行消费贷款合同中不再有“霸王条款”!

  买房合同文本从5份减到1份

  今年10月,在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浙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三家银行的消费贷款合同,率先通过审核,修改了银行格式合同条款中大多存在的八类问题。(时报10月10日曾做详细报道)

  其余11家银行,在省工商局监督下,对已提交的72份合同进行了重新修改和整合。

  通过这次“霸王”条款的修改,不少银行还重新整合了自己的合同,如建行浙江省分行从原来的17份合同整合成了7份,上海浦发银行杭州分行原来买房子贷款仅合同文本就有5份,而现在只需要签1份合同文本。

  合同文本是否合格看“红盾”

  今天起,省工商局将监督各大银行全面推广使用通过备案的消费贷款合同文本。消费者在签订消费贷款合同时,先查看合同文本上是否印有备案编号和工商红盾标志。

  12月27日后,消费者还可登陆省工商局的门户网站(www.zjaic.gov.cn),查询已通过备案的各类合同文本的全部内容。如发现这些合同文本还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条款,可向工商部门反映,工商部门将会继续进行复审。

  下一矛头对准保险合同

  省工商局副局长吴干冰还透露,下一阶段,工商部门的矛头将指向保险业,对人身财产保险合同以及车险合同开展备案审查。

  目前,保险业向省工商局提交的合同有近500份,而且“霸王条款”多为隐性的,仅从条款上很难看出,所以预计备案审查工作会有难度。如果消费者遭遇保险合同“霸王条款”,希望能向工商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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