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信贷仅限上海 央行总行批复上海三定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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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1日 08:28 第一财经日报 | |||||||||
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的最新消息,人总行近日批复给上海分行的“三定”方案基本明确了人民银行上海分行职责定位,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的货币信贷职能以后只对上海负责。此举是中国人民银行职能和机构调整中的一部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批复的方案,人行上海分行以后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中央银行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防范化解辖区及上海市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是跨省区(上海、浙江、福建)的九大分行之一,于1998年成立,之前主要职责是依据总行的授权,负责执行全国统一的货币政策,对辖区内除证券、保险外的金融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管。此次的职能调整是中国人民银行职能和机构调整中的一部分。 人行上海分行行长胡平西表示,日后上海分行将充分发挥自身所处的优势,一方面围绕央行职能调整主动服务于总行,努力成为总行实施宏观调控的货币政策操作平台,维护金融稳定、防范金融风险的金融管理平台,提供信息、征信、清算、技术、人才支持的金融服务平台,并成为人民银行对外交往的重要窗口;另一方面,牢固树立金融服务经济意识,积极配合上海市政府加快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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