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权之变(下篇):求解财政困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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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 11:36 《财经》杂志 | ||||||||||||||||||||||||||||||||||||||||||||||||||||||||||||||||||||||||||
下篇—— 求解财政困局 和机构改革的轰轰烈烈相比,此次三项改革中的另一项重要内容——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却是波澜不兴。 这其实是一项影响更为深远的改革。 由于免征农业税,乡镇农业税征管所失去存在的必要。这次改革中与乡镇财政所合并,成立新的农村财政所,由县财政局垂直管理——是为“乡财县管”。 根据《试点方案》,乡财政由县实行垂直管理后,由农村财政所负责所在乡镇的财政预算决算,管理乡镇和村级的预算外资金,核定各项农民补贴和五保户供养资金,征收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特产税等,监督政府预算单位的收支。乡镇财政所长原来是乡镇领导的下属,改革后变成了乡镇收支的监督者。 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事权和财权要统一,这是财政学的基本原理。改革之后,尽管在名义上乡一级政府仍然拥有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预算管理权,但实际上,乡镇政府基本上失去了财政主动权。很多人关心:照这个趋势发展下去,下一步会不会取消乡级财政?而没有了财权的乡镇政府会向何处去?农村的公共财政问题又将如何解决? 农村财政所的新使命 改革之后,尽管在名义上乡一级政府仍然拥有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预算管理权,但实际上乡镇政府基本上失去了财政主动权 在双城市新兴镇政府后面两层小楼的一层,记者见到了现任镇财政所所长张显波。 “我的责任比原来大了。”张显波告诉《财经》。改革前他是乡党委组织委员,此前曾任镇财税办主任,8月7日新兴镇农村财政所成立,他便担任了财政所所长。他原来编制在镇,此次竞聘上岗后,工资关系也调入了县财政局。 改革带给他们的最大变化是添置了两台新电脑,原来的手工记账变成了电脑记账。全所现有四个人,眼下的主要工作是完善各项财务制度。 张还担任镇国库支付中心主任,乡镇所有支出都由国库支付中心集中支付和记账。改革后乡镇各单位的账户全部撤销,变成财政专户。乡镇收入上划、支出下拨,都进入乡镇收入专户,所有开支都要经过财政所审核,由国库集中支付。办公用品亦由县财政“招标采购”。村级干部补贴和办公经费由乡政府经营管理中心部门负责监督,报乡镇财政所审核、拨付。 原来与乡党委书记、镇长同为领导班子成员,现在变成书记、镇长的监督者,张显波好像还不是很适应。面对记者“能否管住党委书记和镇长”的提问,他有点不太自然,连声说:“今后一切按制度办事。” 与双城市一样,其他试点县市也都取消了乡镇总预算会计,撤销乡镇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县级财政直接管理乡镇收支,由县财政局统一开设“乡镇国库专户”、“预算外收入专户”、“政府工资账户”、“教师工资账户”、“支出专户”、“村级收入账户”、“村级支出账户”等,一切收支都由乡镇财政所审核,即使乡镇有关单位的行政事业收费票据也都由财政所统一管理。 “乡财政垂直管理后,理论上讲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都不变,县财政局只是强化监督。其实乡镇财权变化很大。”黑龙江省克山县财政局局长徐凤学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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