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权之变(上篇):税改风暴来临(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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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 11:36 《财经》杂志 | ||||||||||||||||||||||||||||||||||||||||||||||||||||||||||||||||||||||||||
作为粮食主产省和农业大省,黑龙江省当然无法逃脱税费改革的必然逻辑。且由于黑龙江农业税占乡镇财政的比重更大,免征农业税对黑龙江县乡财政打击更为沉重。 据黑龙江省财政厅有关人士介绍,黑龙江省本级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大庆原油。近年来大庆原油持续减产,油价波动导致预算收入增长乏力,可用财力逐年下降。2003年黑龙江全省财政收入247亿元,其中农业税及附加28.2亿元,占全省财政收入的比例高达11.4%,远远高于全国3%的水平。 2002年黑龙江省启动税费改革后,其他农村税费被削减,农业税成为乡镇财政的主要来源,而农业税附加是村级经费的主要来源。黑龙江全省共有农民1809万人,耕地1.7亿亩。其中“黑地”3000万亩,仅此一项大约每年收入近2亿元。 这笔“黑地”收入与正规农业税及其附加一起,支撑着农村基层组织和中小学的正常运转。今年农业税及其附加全免征后,财政净减收28.2亿元。加上“黑地”收入相应丧失,全省9000多个村各项经费全部落空,乡镇财政只剩下工商税收一块,比过去锐减大半。 在国定贫困县兰西县,免征农业税几乎断了乡镇的财源。该县北安乡原有十个村,现已合并为六个。2003年农业税收入181.2万元,农业税附加36万元,工商税收10万元,“黑地”收入20万元。改革后,“黑地”收入、农业税及其附加全没有了,一下少了230多万元;同时,因税收政策调整,2004年工商税收减收5万元。乡镇的稳定收入只剩了5万元! 乡长李彦军告诉记者:“农业税免征后,乡镇基本仰赖国家转移支付。同时只能靠办企业增加工商税收。”为了增加财政收入,他们今年办了个加油站,每年收入至少10万元;办了麻绵厂,每年收入20万元;通过招商引来一个啤酒经销公司,也可增收5万元。即使这样,与约100多万元的财政缺口相比,也只是杯水车薪。 免征农业税同样让村级组织陷入困局。今后,村级组织运转全部依赖于上级的转移支付。 一方面是收入锐减,另一方面是基层政府负债严重。据黑龙江省农业部门统计,截至2003年底,乡村两级负债总额高达137亿元,平均每个乡镇负债469万,村均负债100万元。兰西县全县乡村两级负债高达2.5亿元。其中北安乡乡级负债300万元,六个村目前还有1800万元的债务。 入不敷出,债务沉重。乡镇已无力改善辖区内公共设施,提供公共服务,连正常运作也难保证。 在黑龙江当地,记者听到最多的话是“被逼无奈,不改不行”。面对困局,为“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以“减人减事”为核心的各项配套改革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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