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权之变(上篇):税改风暴来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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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09日 11:36 《财经》杂志 | ||||||||||||||||||||||||||||||||||||||||||||||||||||||||||||||||||||||||||
上篇—— 税改风暴来临 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建设街146号的黑龙江省财政厅大楼,设于九层的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税改办”)大约是眼下全省最为繁忙的政府机构。大办公室内安装着省政府机关不常见的玻璃隔断,20多人在各自的岗位上加班加点。指导此次免征农业税配套改革的15个文件,正是陆续从这里发出。 这些文件包括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乡村财务管理改革、省对县转移支付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化解乡村债务办法、农村最低社会保障试点和合作医疗试点、村内“一事一议”改革等,其范围几乎覆盖农村政治、经济、社会、教育、卫生等各个方面,综合配套的特征极为明显。 “15个配套改革文件,从调研到起草,到讨论修改,再到部门会签,没有一件不经过反复修改。”黑龙江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以下简称“省税改办副主任”)、省财政厅农税局局长陈大光告诉《财经》。 对陈大光来说,免征农业税后,他所担任的省农税局局长已经“名”不副实。全省四个试点县已经把农税局改为“乡镇财政分局”,省农税局更名只是时间问题。 “乡级设立乡镇财政所,县级设立乡镇财政分局,省财政厅农税局将来肯定也要变。改革完成后,我也要重新定位了。”陈大光笑称。 风乍起 四个试点县市加上“自发试点”的克山县,在改革基本完成时共精简乡镇干部1524人,占干部总数的24.4% 今年3月23日下午5点,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回良玉紧急召见黑龙江、吉林两省省长,通报中央最新决定,要求这两个省先行免征农业税,并为配套改革探索新路。 有专家分析,中央高层的意图很明显,主要在于刺激粮食生产。黑龙江、吉林作为产粮大省,先行免征农业税不仅可以刺激农民种粮积极性,同时也可为全国五年内取消农业税积累经验,可谓“一石二鸟”。 黑龙江省政府迅速行动起来。根据部署,此次免征农业税改革分为三个阶段:2004年6月初到8月底为第一阶段,选择四个试点县市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其他县市进行调研和方案制订工作;2004年9月初到12月底,在全省134个县市区推开试点;2005年1月初到3月底,最终完成改革。 4月初,黑龙江启动改革试点调研,确定了哈尔滨地区双城市、绥化地区兰西县、齐齐哈尔地区讷河市、佳木斯地区富锦市,作为免征农业税的试点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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