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银行可自愿接受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的清算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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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 15:4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4日电 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发言人今天指出,澳门银行可自愿选择是否接受人民银行提出的清算条件。如果接受,并与清算行签订协议,就可在遵守协议条款的前提下使用内地提供的清算便利。 这位发言人是在被问到人民银行对澳门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的清算提出了一些条件,会不会影响澳门的现行金融制度安排时作上述表示的。
发言人还称,澳门实行自由市场经济体制,没有金融外汇管制。澳门货币管理当局向来没有对本地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进行限制。但是,人民币不是完全可兑换货币,也不是国际化货币,现在建立一个特殊渠道,接受澳门银行办理的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民币业务到内地清算,是内地主动的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