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争议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5月21日 17:08 《财经》杂志 | |||||||||||||
靠自愿还是强制参加?保大病还是保小病?由政府还是由市场主导? □ 本刊实习记者 常红晓/文 关于中国合作医疗的运作模式,目前主要在三个问题上存在争议:一是筹资,是靠农民自愿还是强制参加;二是医疗补助,是保大病还是保小病;三是由政府主导还是由市场
自愿还是强制 目前中央政策强调要坚决贯彻农民自愿的原则。但是要坚持“自愿”,就需要做大量的动员和宣传工作。如今基层政府在农民心中的威信不高,使得说服成本加大。农民有很多顾虑,担心生病得不到补助,担心资金被挪用,担心小病不能受益,这都会降低参保率。 合作医疗作为一种互助救济制度,也适用保险上的“大数原则”,即参加的人越多,保障水平越高;参保率越高,农民受益的面越大。过去各地的农村医保试点多以乡或村为单位,保障水平就很低。这次推行的合作医疗强调要以县为单位统筹资金。如果参保的农民多,基金的“蛋糕”就相对较大。 在自愿模式下,还会出现“逆向选择”,即愿意参加的都是有医疗需求的,而健康的、年轻的人就不愿意参加。这样会导致基金支付风险。 但是,如果强制参加,受制于当前体制和基层干部素质,决策者担心会背离保障农民健康的初衷。 不过,一些试点地方在执行中央政策的时候,也有一些变通,比如实行“政府指导下的自愿”,要求必须“全村参加、全家参加”等。这是因为通过强制,用制度建设来约束利益各方,农民参保率较高,可以做大“基金”蛋糕,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强制参保还有相对稳定的筹资途径,比如通过税收部门收取,可以提高筹资效率,降低筹资成本。 “保大”还是“保小” 在合作医疗基金的报销方案设计上,到底以“大病统筹为主”还是以保小病为主,这两个路径选择导致农民不同的参与度。 如果以保大病为主,那么受益的人比较少,而补助额比较高,相对而言可以缓解因病致贫的问题。但是由于受益的人少,没有生大病的人觉得自己交钱没有受益,可能降低其继续参保的积极性。 如果以保小病为主,受益的人较多,会刺激农民参保的积极性。但对于因大病住院的参保者而言,得到的补助则是杯水车薪,不能有效地起到保障作用。这是一个两难选择。 中国目前实行大病统筹,以保大病为主,适当兼顾小病。一般的界定是,住院就是大病,门诊就是小病。至于慢性病和血液透析等医疗消费,一般是可以累计计算,定期报销一定比例。 世界卫生组织最近的一份报告指出:由于患大病的概率相对较低(1998年和2003年两次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每年仅有3%~4%的农村人口住院治疗),对于患了大病并享受了部分医疗费用补偿的参保人员来说,其满意度无疑会提高。但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得了病而不需要住院治疗,就无法得到来自制度的保障。这个问题直接影响农民对合作医疗的积极性。 政府主导还是市场主导 目前的农村合作医疗,是政府主导型的。各级政府不仅给每个参保农民20元补助,而且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也是由政府组织建立,其管理和运作成本完全由政府支付。同时,政府也投入了政府信用,筹资的效率才有所提高。有专家估计,如果完全靠农民自愿,参保率可能不会超过50%。 但是在提供公共服务上,政府的效率显然比市场组织要低。一些专家提出,合作医疗可以借鉴商业保险的一些成功做法。比如在完成筹资后,其管理和运行由保险公司代理,保险公司有专门的人员和专业知识,可以精确地降低成本,加强对合作医疗机构的监督,减少医疗机构的牟利机会。同时,每年可以根据其管理业绩从合作医疗基金中给予一定比例的管理费。保险公司从管理合作医疗中没有盈利,但是通过参与合作医疗,掌握了大量农民的资料,可以帮助其开拓当地的农村保险市场。但是也有专家反对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合作医疗,认为商业保险公司以利益最大化为目标,不可能管理好农民的合作医疗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