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单羽青
尽管“税率近期不宜调整”的言论近来被中国财税部门高官在不同场合多次谈及,但减税显然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命题,尤其是来自官方的、学术界不同人士的观点,由于发言者所处位置不同,所思所想所顾所虑有所差异,因此常常会出现思想的交锋。上周末,在由《中国税务报》主办的“加入世贸组织与税收政策走向”高层论坛上,围绕是否应该 减税的话题,官员和学者的观点就产生了较大分歧。
丛明:今年不具备减税条件
国务院研究室宏观司副司长丛明在发言中指出,由于我国目前正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不宜采取减税政策。
针对有学者提出,积极财政政策包括财政支出和减税两个方面,目前国债支出拉动经济增长的效应在逐步减弱,应把积极财政政策的着力点放在减税上,刺激企业投资的积极性,丛明表示,今年还不具备实行减税的条件。在经济结构不合理、企业投资机制不健全、通货紧缩趋势依然存在以及间接税比重过大的情况下,通过减税给予企业的“让利”空间,有可能促使企业盲目投资杀价竞争,加剧经济结构的失衡。而把立足点放在支出上,将资金投向生产建设急需的领域,更能体现中央宏观调控的意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当前企业负担重的主要因素是在非税负担方面,因此,企业“减负”的重点应是“减费”。
“所以,今年继续实行以增加财政支出为主要特征的积极财政政策,要求稳定税负,既不能采取减税政策也不能采取增税政策。今年税收政策的基点是‘稳定税制、加强征管’,而采取的一些完善税制的措施都是以不影响‘税负’为前提的。”丛明说。
丛明分析认为,由于近年来我国财政支出压力非常大,为使赤字水平控制在国际安全线以内,必须通过税收来满足财政支出。“随着积极财政政策的逐渐退出,不排除明年有减税的可能。但在积极财政实施过程中,则不可能采取减税措施。”
安体富:适度减税具有可行性
与丛明的观点不同,中国人民大学财金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安体富就明确提出,中国近期采取适度减税政策具有可行性。
安体富说,进入新世纪,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快发展,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等20多个国家都纷纷推出减税计划和方案,已经形成了新一轮世界性的减税趋势和浪潮,远远超过上世纪八十年代的世界减税风潮。而目前,我国企业的税费总负担过重,不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据安体富分析,衡量我国宏观税负指标,分为三个口径:一是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可称之为小口径的宏观税负;二是财政收入(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可称之为中口径的宏观税负;三是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可称之为大口径的宏观税负。这里的“政府收入”不仅包括财政收入,而且包括预算外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制度外收入等。据统计,2000年我国小口径的宏观税负为14.1%,中口径的宏观税负为15%,大口径的宏观税负在27%以上,有人估计在30%左右,甚至更高,可见企业的税费总负担很重,“费改税”任务紧迫。但“费改税”是一项系列工程,难度很大,在收费制度改革没有到位之前,如果单独提高小口径的宏观税负,就不是减轻而是加重企业和居民的税负总负担,会抑制经济的发展。
安体富认为,我国目前增值税的法定基本税率为17%,换算成同国外可比口径,即“消费型”增值税,税率则高达23%,高于西方国家20%以下的水平。同时,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33%,亦明显偏高。而减税,无论是对流转税、所得税还是其他各税来说,都会对生产和消费有明显的刺激作用。
他主张,近期减税的中心内容是尽快改革和完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制。“目前,关于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的问题,理论界和实际部门已基本形成共识,惟一担心的是是否会减少财政收入,财政能力是否承受得了。据测算,如果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在税率不变的条件下,就账算账大约少收600亿元。应该说,在当前我国税收每年增收两三千亿元的情况下,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并提高效益,从中拿出600亿元用于转型,换来一个好的税制,是值得的,也是承受得了的。”
安体富强调说,当前我国经济正在进一步好转,是实施适度减税的最好时机,同时也是经济全球化和税收竞争的国际环境的客观要求。“目前是减税的最好时机,如果不能这样提,也应该说是减税的较好时机。”
许善达:调整税制应使经济“蛋糕”做大
谈到加入世贸组织与我国税制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认为,如果一个国家的税制能使企业在全球化过程中壮大实力,并分享到做大的经济“蛋糕”,就说明这样的税制是成功的。而如果经济“蛋糕”并未做大,甚至变小了,则说明我们的税收政策失败了。研究加入世贸组织与中国税制调整的关系,一个判断的标准是,税制应该如何调整才能符合经济发展的目标,税制能否帮助企业在资源全球化配置过程中做大“蛋糕”。“现在看,我觉得,我们的税制和这样一个目标距离还相当远。”
许善达分析说,1994年税制改革时,我国实行的是“生产型”的增值税,即采取了企业购进固定资产中所含税金不予抵扣的办法,当时主要基于以下两点考虑:一是保持财政收入的稳定,防止财政收入下滑;二是当时我国正处于投资膨胀、经济过热的宏观经济背景下,而生产型增值税相对消费型增值税来说,对投资膨胀、经济过热有紧缩效应。“但是也要看到,1994年的税制并不是一个完全符合市场经济的税制,还有很多地方带有计划经济的色彩。而且,市场经济经过八年发展,生产型增值税的弊病越来越明显和严重,需要我们重新思考。”
为此,许善达重点阐述了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制和统一合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的重要意义。他说,虽然最近几年对投资的税收设计有所减少,降低了投资方向调节税,但我认为,仍未从根本上解决对投资征税过重的问题。所以,对投资多重征税的结构性问题需要重新考虑。另外,在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方面,需要考虑用产业政策研究调整税制方向。
许善达强调说,“加入世贸组织给我国税制带来的挑战是非常严峻的。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如何将我们的税制改革和调整得更加适应经济发展的情况,更加适应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经济全球化的形势,需要研究的问题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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