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为个人负担税款的,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应代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某公司职员李某月工资、奖金共计3000元,该公司为李某代付人个所得税。李某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3000-1000-125)÷(1-15%)=2205.88(元)
(2)应纳税额=2205.88×15%-125=205.88(元)
该公司为李某代付个人所得税205.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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