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
| 东兴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风险等级
| 中高 | 基金份额(亿份)
| 0 |
发行日期
| | 成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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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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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目标
| 本基金精选具有持续分红能力且估值相对合理的优质上市公司,并结合积极的大类资产配置,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次级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股指期货、信用衍生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融资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
分配原则
|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详见届时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若《基金合同》生
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
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
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
将按红利发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
额免收申购费。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登记机构将以
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
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
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且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
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登记机构可对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理论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时,需承担因港股市场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具体风险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