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型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3)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06:2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本基金募集期内,基金份额在直销中心和公告的代销机构的各个网点同时公开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销售渠道
本基金销售渠道包括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如下: (1)直销机构:即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代销机构:代销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本次募集基本情况”第(八)点“代销机构”部分。 (二)认购方式与费率结构 1.本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 2.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3.本基金认购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投资人。 4.认购本基金的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投资人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5.认购费率以累计认购金额计算,投资人需缴纳的认购费率如下表所示(M代表累计认购金额): M<50万元1.2 % 50万元≤M<100万元 0.8 % 100万元≤M<500万元 0.5 % 500万元≤M<1000万元 0.3 % M≥1000万元1000元/笔 6.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7.投资人的总认购份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8.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人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人的账户。 (三)认购的金额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认购本基金时,每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通过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时,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