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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基金(LOF)份额发售公告(2)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6日 11:3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兴业趋势

  2、基金代码

  投资者进行基金交易时(包括认购、申购和赎回),如果选择前端收费方式,基金代码为163402;如果选择后端收费方式,基金代码为163403。交易所(场内)交易只适用于前端收费方式。

  3、基金运作方式及类别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6、交易所挂牌价格

  交易所挂牌价格为1.00元人民币

  7、办理场内认购的销售机构

  (1)已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

  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夏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联合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广东证券、西南证券、华龙证券、大同证券、民生证券、山西证券、北京证券、长江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广州证券、兴业证券、天同证券、华泰证券、渤海证券、金通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湘财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上海证券、国联证券、金信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东北证券、天和证券、南京证券、

长城证券、东海证券、泰阳证券、国海证券、第一证券、中原证券、中银国际证券、财富证券、国都证券、恒泰证券、华西证券、东莞证券、西北证券、国盛证券、新时代证券、齐鲁证券、华林证券、宏源证券、中金公司、广发华福证券、世纪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信泰证券、金元证券、江南证券、西部证券。

  (2)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即可办理通过交易所的认购。

  (3)尚未取得基金代销资格,但属于深交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后,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买卖。

  8、办理场外认购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2)代销机构

  兴业银行、兴业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华夏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东方证券、中银证券、山西证券、东海证券、光大证券、湘财证券、江南证券、国元证券、天相投资等。

  (3)其他代销机构

  在基金募集期间新增加的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上述销售机构或网点的联系方式见本公告的附件。

  9、基金份额发售时间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本基金份额募集期自2005年9月19日起至2005年10月28日,期间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

  基金募集期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亦可视情况适当延长募集期,但最长不超过3个月。

  10、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本基金场外认购费用提供两种支付模式。投资者可以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即在认购时支付认购费用;也可以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认购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而递减。前端认购费率按金额分类,后端认购费率按时间分类。投资者在一天内多次认购的,单笔计算认购费。

  本基金场内认购费用只提供一种收费模式,即只能选择前端收费模式。选择后端收费模式的场外认购基金份额不能跨系统转登记到场内,持有的基金份额不能上市交易。

  (2)认购费率

  a、前端收费模式的费率水平:

  b、后端收费模式的费率水平:

  c、交易所认购费率:

  深交所会员单位可按照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场外认购的认购费率设定投资人场内认购的券商佣金比率。

  (3)基金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a、前端收费的计算

  如果投资人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 则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净金额=认购总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总金额-认购净金额

  认购份额=(认购净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例:某投资人认购本基金10000元,认购费率为1%,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1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1+1%)=9900.99元

  认购费用=10000-9900.99=99.01元

  认购份额=(9900.99+10)/1.00=9910.99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10000元本金可得到9910.99份基金份额。

  b、后端收费的计算

  如果投资人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当投资人提出认购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适用的后端认购费率交纳后端认购费,当投资人提出赎回时,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认购费用=赎回份额×认购日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例:某投资人认购本基金10000元,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10元,若其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则其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份额=(10000+10)/1.00=10010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若其选择后端收费模式,可得到10010份基金份额。假设其选择在1年半后全部赎回,认购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元,则其需要交纳的后端认购费用为:

  后端认购费用=10010×1×0.8%=80.08元。

  (4)基金场内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

  投资者场内认购本基金只能选择前端收费模式。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其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 = 挂牌价格×(1+券商佣金比率)×认购份额

  券商佣金 = 挂牌价格×认购份额×券商佣金比率

  净认购金额 = 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 = 利息 / 挂牌价格

  例:某投资者认购10000份基金份额,对应场外认购的认购费率为1.0%,交易所挂牌价格为1 元,假定该笔认购产生利息10元。则投资者应交纳的认购金额及利息折算的份额为:

  认购金额=1.00×100000×(1+1.0%)=10100 元

  券商佣金=1.00×10000×1.0%=100 元

  净认购金额=1.00×10000=10000 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10 / 1.00=10份

  即:投资者认购10000份基金份额,需缴纳10100 元,券商收取的佣金为100 元,利息折算的份额为1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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