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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 16:41 证券时报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05年8月29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5年8月1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间:2005年2月2日至2005年6月30日。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funds.com.cn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简称:易基货币

  交易代码:11000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5年2月2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8,441,454,553.8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二)基金投资目标:在确保本金安全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过基准的回报。

  投资策略:在保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尽可能提升组合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的税后利率:(1-利息税率)×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

存款利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都低于

股票基金、债券基金和混合基金。

  (三)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南

  信息披露电话:020-38799008

  客户服务与投诉电话:020-83918088

  传真:020-38799488

  电子邮箱:csc@efunds.com.cn

  (四)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忻如国

  电话:010-66594856

  传真:010-66594853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95566

  电子邮件:tgxxpl@bank-of-china.com

  (五)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efunds.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27楼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单位:人民币元)

  重要提示:本报告所列示的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一)主要财务指标

  注:本基金收益分配是按月结转份额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列表: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

  1.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5%;

  3.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根据《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4.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超过该证券的10%;

  5.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过180天;

  6.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的其他限制规定。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达到上述规定的投资比例;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等原因导致投资组合超出上述约定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整,以符合有关限制规定。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建仓,从建仓结束至本报告期末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比例限制进行证券投资。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介绍

  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4号文批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4月17日,注册资本1.2亿元。目前公司的股东为广东粤财信托、广发证券、重庆国际信托、广东美的电器股份公司和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其中广东粤财信托、广发证券和广东美的电器股份公司出资额分别占注册资本的25%,重庆国际信托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16.67%,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额占注册资本的8.33%。

  公司下设基金投资部、研究部、集中交易室、机构理财部、金融工程部、市场部、注册登记部、核算部、信息技术部、监察部、人力资源部、综合管理部等部门。良好的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的合法规范经营,并逐步形成稳健、务实、规范、创新的经营风格。

  自成立以来,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秉承“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宗旨,坚持“在诚信规范的前提下,通过专业化运作和团队合作实现持续稳健的增长”的经营理念,努力以规范的运作、良好的业绩和优质的服务,为投资者创造最佳的回报。

  截至2005年6月30日,公司旗下有基金科汇、基金科翔、基金科讯、基金科瑞四只封闭式基金和易方达平稳增长、易方达策略成长、易方达50指数、易方达积极成长、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五只开放式基金以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组合,管理的基金资产规模超过265亿元。

  注:基金科汇、基金科翔、基金科讯、基金科瑞无业绩比较基准。

  2、基金经理介绍

  林海,男,1972年5月生,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金融学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历。1993至1997年在万国证券公司湖北武汉营业部从事客户管理和投资研究工作。2001年4月至今,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曾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固定收益投资经理,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

  (二)基金运作合规性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三)基金经理报告

  1、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1)基金业绩表现

  自2005年2月2日基金正式成立至2005年6月30日,基金总回报达到1.0996%,折年率为2.6937%,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7348%(年收益1.8%),基金总回报超越比较基准0.3648%。

  (2)货币市场环境和基金投资策略回顾

  自基金成立4个多月以来,货币市场利率持续下降。一年期央行票据发行利率从二月末的2.8%左右下降到六月末的1.6%左右,银行间市场7天回购利率从二月末的1.85%左右下降到六月末的1.1%左右。货币市场利率持续下滑的主要原因是:一、银行体系贷款增速下降导致货币市场资金极度充裕;二、央行将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由1.62%下调至0.99%;三、大量外汇占款导致的基础货币投放增加。

  货币市场利率的快速下滑导致本基金的投资对象收益率下降,基金收益率也随之逐渐下降。另一方面,市场利率的下滑也导致本基金的原有资产出现较大幅度的浮动盈利。本基金在建仓初期正确预见了货币市场收益率的变化趋势,采取了尽可能提高基金久期的投资策略,为基金积累了较多高收益的投资品种。同时,为了维持基金收益的稳定性,给予投资者稳定预期,基金平稳兑现了部分投资收益。运用上述策略,基金保持了稳定和理想的收益水平。

  2、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等的展望

  (1)宏观经济和货币市场展望

  随着宏观调控政策的不断深入和发挥作用,我们预期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将在未来2个季度内平稳回落;投资将由于政策调控、信贷限制和企业利润预期下降等因素而难以恢复高速增长;而物价水平将由于投资增速下降和供应改善而放缓增速。与此同时,银行体系的制度变革和企业盈利预期的减缓将导致信贷和货币增长速度在一段时间内受到明显抑制。在以上因素的综合作用下,货币市场将继续维持资金充裕的局面,市场利率难以出现向上的趋势性转折。

  另一方面,债券和货币市场的产品创新层出不穷。短期融资券和资产证券化等创新产品的大量推出,将为货币市场基金提供更为丰富的投资空间。

  7月22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升值2%,对国内各金融市场均产生深远影响。从短期来说,由于存在人民币进一步的升值预期,预计“热钱”流入势头将继续保持,货币市场资金面保持宽松。我们将密切关注人民币汇率走势,适时调整组合,积极应对各种不确定性,争取为投资者带来满意的回报。

  (2)基金下阶段投资策略

  基金将在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在法规许可的范围内保持较高的平均久期,均衡配置资产期限;适当运用利差交易等策略提高基金收益;在严格的风险管理基础上,在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适度增加协议存款、企业短期融资券等相对高收益品种的投资。基金管理人将始终把确保基金资产安全和基金收益稳定的重要性置于追求高收益之上,坚持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四、托管人报告

  本托管人依据《易方达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与《易方达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自2005年2月2日起托管易方达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或“本基金”)的全部资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其他相关规定,出具本托管人报告。

  1、本托管人在托管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期间,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诚信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的职责,不存在损害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1)本托管人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资产的全部资产的职责,保证基金资产与自有资产等非基金资产严格分开,维护基金的独立账户,与本托管人的其他业务和其他基金的托管业务实行了严格的分账管理。严格复核从基金资产中列支的各项费用和基金的应得利益,确保基金资产的完整。

  (2)本托管人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准确地完成了本基金的各项资金清算交割。本托管人对于本基金的任何资产的运用、处分和分配,均具备正当依据。

  (3)本托管人对与基金资产相关的重大合同原件、因履行基金托管人职责而生成或收悉的记录基金业务活动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基金账册、交易记录等有妥善的保管。

  2、本托管人在2005上半年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法规、《易方达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易方达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对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运作进行了必要的监督。

  (1)其在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其对于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赎回等重要事项的安排符合基金合同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

  (3)本托管人如实、及时、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运作方面的报告。

  3、本托管人认真复核了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8月11日

  五、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一)基金会计报表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资产负债表

  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

  单位:人民币元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经营业绩表

  自二零零五年二月二日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净值变动表

  自二零零五年二月二日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分配表

  自二零零五年二月二日至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会计报表附注

  附注1.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主要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规定而编制。

  (2)会计年度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惟本会计年度自2005年2月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记账单位为元。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债券投资和待回购债券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同时按公允价值进行估值监控。除此之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5)基金资产的估值方法

  本基金资产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交易所短期债券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前,本基金暂不投资于交易所短期债券。

  本基金目前投资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基金持有的短期债券采用溢折价摊销后的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计提应收利息;

  ●基金持有的质押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商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基金持有的买断式回购,涉及到的债券视同普通债券按照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回购期间产生的总利息按照直线法每日计提;

  ●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银行同期挂牌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市场利率和交易价格,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的偏离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发生了其他的重大偏离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采取合理的措施,确保以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不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6)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买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账,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卖出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结转。

  (7)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待摊费用按直线法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8)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或内含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并根据买入债券时溢价与折价的摊销数调整后的金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9)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3%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10)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份额净值始终保持1.00元,每日将实现的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并于每月1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集中支付收益,结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基金合同生效不满1个月时可不结转。投资者当日收益的精度为0.01元,第三位采用去尾的方式,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

  ●本基金的分红方式限于红利再投资。如当月累计分配的基金收益为正,则为持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如当月累计分配的基金收益为负,则为持有人缩减相应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取现金收益;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在投资者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其账户在本月累计的基金收益将立即结算,并随赎回款项一起支付给投资者,如本月累计的基金收益为负,则扣减赎回金额。在投资者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时,不结算基金收益,而是待全部赎回时再一并结算基金收益。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实收基金: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由于申购、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的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赎回确认日列示。

  附注2. 关联方关系及关联方交易

  (1)主要关联方关系

  本报告期内经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并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90 号文批准,本公司股东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000万元出资(占16.67%)分别转让给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此次出资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出资转让后,本公司各股东出资及其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如下:广东粤财信托投资有限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占2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占25%;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3000万元人民币,占25%;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2000万元人民币,占16.67%;广州市广永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0万元人民币,占8.33%。

  以下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通过主要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本基金本期未发生通过主要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3)关联方报酬

  A  基金管理人报酬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33%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共计人民币9,134,550.46元,其中已支付基金管理人人民币6,286,877.92元,尚余人民币2,847,672.54元未支付。

  B  基金托管人报酬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共计人民币2,768,045.60元,其中已支付基金托管人人民币1,905,114.52元,尚余人民币862,931.08元未支付。

  C  基金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销售服务费共计人民币6,920,113.90元,其中已支付基金销售服务费共计人民币4,762,786.21元,尚余人民币2,157,327.69元未支付。

  (4)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5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309,304,175.15元。本会计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2,991,545.97元。

  (5)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如下:

  附注3. 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本基金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从事银行间同业市场非买断式债券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2,340,000,000.00元,系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六、投资组合报告

  1、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基本情况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注:1、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证监发[2004]78号),货币市场基金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40%。本基金在2005年2月2日至2005年3月31日期间不存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40%的情况;

  2、根据《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自2005年4月1日起,除发生巨额赎回,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本基金在2005年4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期间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如下: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注:

  根据《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证监发[2004]78号)和《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的情况如下:

  (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4、本报告期末债券投资组合

  (1)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上表中,附息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面值和折溢价,贴现式债券的成本包括债券投资成本和内在应收利息。

  (2)基金投资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明细

  上表中,"债券数量"中的"自有投资"和"买断式回购"指自有的债券投资和通过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买入的债券卖出后的余额。

  5、“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注:

  根据《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自2005年4月1日起,所有货币市场基金应采用“影子定价”对“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公允性进行评估,且应统一执行法规规定的“影子定价”处理流程。鉴此,本报告中所披露的此项信息只限于法规规定的2005年4月1日之后的期间。

  上表中,“报告期内”均不包括节假日。

  6、报告附注

  (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资产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交易所短期债券可以采用摊余成本法前,本基金暂不投资于交易所短期债券。

  本基金目前投资工具的估值方法如下:

  a. 基金持有的短期债券采用溢折价摊销后的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计提应收利息;

  b. 基金持有的质押式回购以成本列示,按商定利率在实际持有期间内逐日计提利息;

  c. 基金持有的买断式回购,涉及到的债券视同普通债券按照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回购期间产生的总利息按照直线法每日计提;

  d. 基金持有的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按银行同期挂牌利率逐日计提利息。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3)本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证券投资程序。

  (4)其他资产: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

  持有人结构:

  八、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单位:份)

  九、重大事项揭示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基金没有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托管业务部门及其相关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任何处罚;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4、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托管业务部门原总经理唐棣华女士已于2005年4月21日调任其他岗位,目前由秦立儒先生任托管部门负责人;

  5、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决策程序未有重大变化;

  6、本基金以份额面值1.00元固定份额净值交易方式,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全部分配,每月以红利再投资方式集中支付累计收益,即按份额面值1.00元转为基金份额。本基金本期累计分配收益71,698,181.68元。

  7、本基金未租用交易席位

  8、本报告期基金披露过的其他重要事项:

  注: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8月29日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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