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华证券投资基金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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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9日 16:20 证券时报 | |||||||||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 送出日期: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5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相关财务资料未经审计,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基金简介 (一)基金名称: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基金天华 交易代码:18470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1999年7月12日 本基金管理人开始运作日:2001年6月11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5亿 基金合同存续期:10年(1999年7月12日至2009年7月11日)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01年8月8日 (二)投资目标:本基金为成长型基金。所追求的投资目标是在尽可能地分散和规避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增值的最大化。 投资策略:以政策为先导,以科学严谨的行业、企业研究和市场分析为基础,选择未来一定时期内持续、高速成长的上市公司为主要投资目标,根据相对稳健的价值评估原则,采取适度集中的投资策略,详细计划,严格执行,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力求给基金持有者以超越市场的回报。 (三)基金管理人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报业大厦十九层(邮政编码:518034)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报业大厦十九层(邮政编码:518034) 法定代表人:彭越 信息披露负责人:凌宇翔 联系电话:0755-83516888 传真:0755-83516968 电子邮箱:yhjj@yhfund.com.cn (四)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0号金玉大厦7-8层 邮政编码:100037 法定代表人:杨明生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芳菲 联系电话:010-68424199 传真:010-68424181 电子邮箱:Lifangfei@abchina.com (五)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yhfund.com.cn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地址 第三节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基金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二、本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注:1.《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对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未做出相关规定。 *.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天华)是按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的有关要求和《关于四川国债投资基金清理规范实施方案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0]8号),并经四川国债投资基金2000年临时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由原四川国债投资基金清理规范后更名而成的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自 2001年6月11日起,本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始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此净值增长率从2001年6月15日本基金第一次公布净值开始计算。 三、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历史走势图 注: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第四节 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截止到2005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管理一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天华和四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银华保本增值证券投资基金、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银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经理情况 黄小坚先生,1971年出生,经济学硕士,理学学士。1998年至2001年就读于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贸学院,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86年至1990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化学系。2000年至2002年在申银万国证券公司研究所工作,任石油化工行业研究员。2002年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行业研究员、策略研究员、投资管理部组合经理。 三、遵规守信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四、基金经理报告 上半年,在周期见顶及股权分置改革等因素的作用下,国内A股市场大幅震荡,由于预期周期见顶,年初为规避周期见顶后周期性行业业绩大幅下滑的风险,大量资金以消费品、交通运输等非周期类股票为避风港,导致市场出现极少数股票走势坚挺,其它股票大幅下跌的两极分化的走势。五一后,由于股权分置解决措施的出台,使“寻宝”游戏成为市场新的“热点”,在市场资金严重匮乏的情况下,“寻宝”游戏导致资金的分流,使得一季度的局部牛市难以为继,市场失去唯一的盈利模式和赚钱效应,进入痛苦的调整和迷茫之中。上半年,天华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的判断对投资策略进行了调整,减少了周期性行业的投资比重,同时增加了消费品、交通运输行业等抗周期行业的投资比重,五一以后,股权分置政策出台,我们在拟定投资策略时将股权分置可能导致的企业估值水平的下降也综合考虑在内,对投资组合进行了进一步的调整。 下半年,宏观经济的增速会继续放缓,但经济硬着陆的风险并不大,经济仍将处在较高的增速平台上。同时股权分置问题解决后企业估值水平的下降,为我们提供了越来越多的投资机会,因此,下半年天华基金将采取积极防御的投资策略,在持仓品种的选择上倾向于选择两类公司:一是防御性的具有稳定的业绩增长且预期明确的公司,这包括一些食品饮料、机场港口、交通运输类公司;另一类是一些基本面迅速改善,未来业绩增长空间巨大的公司。这包括一些已经见底的周期性公司及一些已经构筑起竞争优势,未来业绩增长空间较大的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此外估值低于国际水平、平均分红率达到甚至超过目前中长期利率的上市公司时;一些价值稳定甚至不断增长的资产类公司将是天华基金的重点投资标的。 第五节 托管人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根据《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天华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在对天华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各项法规规定,对天华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2005年1至6月份半年度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行为。 本托管人认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天华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信息披露等方面符合《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相关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在2005年1至6月份所编制和披露的天华证券投资基金财务指标、财务会计报告、净值表现、投资组合报告等各项基金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中国农业银行托管业务部 2005年8月22日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资产负债表 2005年6月30日 人民币元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经营业绩表 2005年6月30日 人民币元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净值变动表 2005年6月30日 人民币元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收益分配表 2005年6月30日 人民币元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 会计报表附注 2005年6月30日 人民币元 1.基金的基本情况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是由四川国债投资基金清理规范而成的契约型封闭式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1999年7月12日生效,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为842,091,200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字[2001]24号文《关于同意天华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和扩募的批复》批准,本基金于2001年8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该批复,由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扩募发起人,基金的基金总份额由842,091,200份扩募至2,500,000,000份基金份额,基金存续期为10年(1999年7月12日至2009年7月11日)。 基金管理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华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公告书》等文件已按规定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 2. 主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半年度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3.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关联方关系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并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该类佣金协议的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3)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报酬 1.基金管理人报酬 基金管理费 A.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如持有现金的比例超过资产净值的20%,超过部分不计提基金管理费。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B.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共人民币15,651,881.92元,其中已支付基金管理人人民币13,219,894.49元,尚余人民币2,431,987.02元未支付。(2004上半年度共提取管理费18,101,458.56元。) 2.基金托管人报酬 基金托管费 A.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A.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共人民币2,608,647.01元,其中已支付基金托管人人民币2,203,315.85元,尚余人民币405,331.16元未支付。(2004上半年度共提取托管费3,016,909.80元) (4)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4.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基金资产 本基金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流通转让受到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第七节 投资组合报告 一、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基金股票投资前十名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股票投资组合变动(单位:人民币元) (一) 累计买入金额超过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的股票明细 (二)累计卖出金额超过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的股票明细 (三) 五、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基金债券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未到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的构成 4、报告期末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第八节 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 本基金前十名持有人的名称、持有份额、占总份额比例如下: 注:以上信息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基金持有人名册编制。 第九节 重大事项揭示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3、本报告期内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4、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内部决策程序、投资策略未有重大变化。 5、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有收益分配事项。 6、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变更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7、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部门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等有关机关的处罚。 8、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了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新股发行市值配售。此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非控股股东之一。上述内容摘自2005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获配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发A股的公告。 9、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参加了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料股份公司A股新股发行市值配售。此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公司非控股股东之一。上述内容摘自2005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获配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发A股的公告。 10、本报告期各交易席位成交量及佣金情况如下: 第十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 《天华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四、 本报告期内在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他临时公告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