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核心价值优选股票型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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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9日 15:26 银华基金管理公司 | |||||||||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报业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彭越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简青 电话:010-58163056 传真:010-5816309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5月28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证监基金字[2001]7号文)设立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公司由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9%)、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9%)、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21%)及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21%)联合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主要业务是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 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经营运作规范,能够切实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下设合规及内部控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委员会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三个专业委员会,有针对性地研究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相关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公司运作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由三位监事组成,主要负责检查公司的财务以及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公司具体经营管理由总经理负责,公司根据经营运作需要设置投资管理部、市场营销部、市场开发部、战略发展部、机构理财部、运作保障部、综合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等八个职能部门,并成立了北京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等两个分支机构。此外,公司还设有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彭越先生:董事长,研究生学历。曾任职最高人民检察院,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兵先生:副董事长,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总经理。现任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 常克川先生:董事,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副处长、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总经理及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李树先生:董事,大学学历,研究员。曾任吉林省轻工业厅总经理、吉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经贸委主任等职。现任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尚健先生:董事、总经理,金融学博士。曾任美国退休教师基金投资分析师,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副处长,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展战略委员会副总监及华安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郑秉文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培训中心主任,院长助理,副院长。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拉美研究所所长。 张利平先生:独立董事,法学及工商管理双硕士。曾任美国美林证券投资银行部经理、副总裁,美林驻北京、上海两地首席代表,德利佳华(中)有限公司主席,德国德累斯登银行大中华区主管。意马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裁。现任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区主管、投资银行董事总经理。 王恬先生:独立董事,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行长,深圳天骥基金董事,中国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深圳)董事长。现任首长四方(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陆志芳先生:独立董事,研究生学历,律师。曾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国际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为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 俞昌建先生:监事长,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航宇经济发展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新大都医药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计划财务部经理。 张一鸣先生:监事,大学学历。曾任职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计划财务部、北京证券营业部副总经理,现任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福强营业部总经理。 方强先生:监事,大学学历。曾任职于中国北方工业深圳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资产管理部,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助理,现任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副总监。 石松鹰先生:常务副总经理,研究生学历。曾历任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证券部业务经理,基金投资部经理;北京中协天地投资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天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立新先生:副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南方证券公司基金部;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市场研究开发部、市场拓展部部门总监;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陈湘永先生:副总经理,管理科学与工程学博士。曾任职于湖北美尔雅集团公司、汇凯集团公司;历任君安证券研究所、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证券及投资研究常务董事;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策划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 凌宇翔先生:督察员,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经理。 2.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 蒋伯龙先生:经济学硕士,四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北大方正集团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策划部行业研究员。2003年10月至今,任投资管理部估值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席:石松鹰 委员:李学文,陈秀峰,蒋伯龙,许翔 李学文先生:经济学硕士,六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2年1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3年8月至今,任银华优势企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陈秀峰先生:经济学硕士,九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信息信托投资公司。2002年8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天华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部总监助理。2003年10月至2005年1月,任投资管理部总监助理、风险管理负责人。2005年3月至今任投资管理部执行总监。 蒋伯龙先生:经济学硕士,四年证券从业经历。曾就职于北大方正集团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1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策划部行业研究员。2003年10月至今,任投资管理部估值经理。 许翔先生:西方会计学硕士,分析化学学士。曾就职于四川雅安化肥厂、深圳粤宝电子公司、招商银行、深圳高新技术工业村、国信证券公司;2002年至2004年,在中融基金公司任研究总监、投资总监等职务;2004年10月进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公司首席分析师,银华-道琼斯88精选证券投资基金经理。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上述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防止以下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员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有效性原则。公司的内部风险控制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主要通过对工作流程的控制,进而实现对各项经营风险的控制。 (5)防火墙原则。公司的投资管理、基金运作、计算机技术系统等相关部门,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处罚措施。 (6)适时性原则。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合规及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针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研究并制定相应的控制制度。在特殊情况下,合规及内部控制委员会可依据其职权,在上报董事会的同时,对公司业务进行一定的干预。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就基金投资等发表专业意见及建议。 此外,公司设有督察员,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与稽核工作,对公司和基金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公司风险控制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 (3)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 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 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其中监察稽核人员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督察员、董事会及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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