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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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 20:11 证券时报 | |||||||||
重 要 提 示 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7月11日证监基金字[2005]122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一、绪言 《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代表如下含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鸿安国际商务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凯生 成立日期:2005年06月21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5】93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监复[2005]105号 经营范围: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基金等资产管理业务;募集设立基金;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 联系人:朱碧艳 联系电话:010-65179888 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5%;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5%;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0%。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1] [2] [3] [4] [5] [6] [7] [8] [9]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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