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基金运作有新规 严格控制流动性和利率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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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8日 05:3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证监会颁布《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和《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 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 ○ 除巨额赎回情况下,债券正回购的比例不得超过20%
○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投资比例控制在资产净值20%内,并禁止投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的浮动利率债 ○ 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天 ○ 引入影子定价法,挤掉估值水分 北京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运作,更好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针对目前货币市场基金实际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中国证监会今天颁布了《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和《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货币市场基金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截至今年3月23日,我国市场上已有13只货币市场基金,总规模为1424.91亿份。但该类基金实际运行中主要还存在三大问题:一是片面追求过高的收益率,忽视基金本身的流动性要求;二是操作层面缺乏必要的统一规则;三是缺乏针对货币市场基金的信息披露。 《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包括正文和两个附件,正文规范了组合平均剩余期限的计算和监控、投资限制、影子定价、申购赎回权益的确认等内容,附件1介绍组合剩余期限的计算方法,附件2介绍了影子定价的处理流程。 为严格控制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和利率风险,《通知》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作了几个方面的限制:一是要求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二是限制货币市场基金与其管理人的股东进行交易,防止基金通过其关联方的配合操纵收益;三是除巨额赎回情况下,债券正回购的比例不得超过20%;四是将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投资比例控制在资产净值20%内,并禁止投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的浮动利率债;五是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天。 为了控制组合风险,《通知》要求以影子定价作为风险控制手段,当影子价格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和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25%时,应根据风险控制需要调整组合,当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5%时,应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但鉴于目前银行间市场债券缺乏公允的收益率曲线,《通知》仅以附件形式列示影子定价的处理流程,而将影子定价中的技术问题交由业界自发成立的影子定价工作小组统一解决。此外,《通知》还就申购赎回份额的权益确认、债券差价收入以及债券手续费返还的确认方法等问题作了规范。 《披露规则》作为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首次针对货币市场基金这一特殊基金品种的信息披露作出特别规范。《披露规则》主要规范了四个方面的信息披露事项:一是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二是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净值产生较大偏离的情形;三是货币市场基金财务指标和净值表现;四是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报告。(上海证券报 记者林坚) 同日报道: 相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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