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摘要:

  上海市政府办公室6月28日转发了由上海市商务委、上海市金融办、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公安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在整顿规范大宗商品中远期交易市场期间,上海将禁止新设市场和新上品种,禁止自然人和无行业背景的企业入市交易,禁止股东、市场和其关联方入市交易,禁止市场代理业务。[滚动][评论] [分享到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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