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莫春)违规开发、广告虚假、面积“缩水”、中介市场混乱、物业管理不规范,购房人对这些房地产市场“痼疾”反映强烈。日前,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其中规定,推行按套或套内建筑面积销售商品房的计价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套内面积售房5月中旬在北京浮出水面,首开先河的是锋尚国际公寓,但业界对此却众
说纷纭。中国房地产协会副会长顾云昌认为,按建筑面积售房相当于论筐来卖苹果,按“套内面积”相当于论斤卖苹果,而按使用面积售房则相当于论个儿卖苹果。表面看没区别,实际上后者体现消费者对面积的知情权。锋尚国际公寓总经理张在东说,使用面积计价则简单透明,对保护买卖双方的利益都有很大的好处。
但房地产界知名开发商任志强、潘石屹则从开发的角度提出不同观点。潘石屹认为,在以期房为主的市场中,如果按使用面积来卖房,很容易导致楼盘开发只注重使用空间而忽视公共空间。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认为,按使用面积售房对消费者是比较有利的,国际上流行的按套计价的方式恐怕是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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