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纯彬:痛陈十大问题 为一个多亿的民工说说话(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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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9日 10:51 新浪财经 | |||||||||
三、走向发展中的成熟协调需要解决的10个突出问题 成熟协调的内涵是指进入城镇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公平合理的分享城市化工业化发展的财富和利益。初步协调主要是供需总量的协调,而成熟协调则是在量的协调基础上达到质的
改革开放20多年了,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城镇化发展需要从初步协调走向成熟协调,现在应当开始完成这样一个重要的历史任务了,再也不宜拖下去了。根据我们2004年调查研究的十几个市和县的情况,应重点解决以下10个突出问题: 1.建立最低工资制。我国大部分农民收入很低,而且数量太大,形成劳动力无限供给的局面。使民工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绝对劣势地位。又由于我国工会不能发挥应有作用,民工更处于无助状态,这使得雇佣他们的企业主,特别是私营企业,展现了资本主义初期对待雇工的残酷性,资本的本性在法律、监督、管理、制约等因素基本缺位情况下表露的淋漓尽致。如深圳雇佣民工几百万,10年来GDP和财税收入连年大幅增长,市民收入也连年大幅增长。但民工10年只长工资68元人民币,平均每年6元多钱,如考虑到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工资是下降的,并且物价上涨指数虽不多,但对民工却很高。因为降价的小汽车、电子产品等民工不用不买,但这些高价值的商品很大程度上拉低了物价上涨指数,而上涨幅度最大的食品等才是对民工影响最大的商品。广东东莞等珠三角地区大体如此,广东的情况也映照了其他雇佣民工较多的沿海发达省市。即使2004年11月份我们刚刚调查结束的河北省清河县也大抵如此,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清河县虽未改市,但其城镇化工业化的发达程度比河北省一些县级市强的多,全世界40%以上加工后的羊绒出自清河。清河开发区有一批较大规模的私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除此之外,乡乡镇镇,村村户户大都在做与羊绒加工相关的工业活动以及和销售相关的流通活动。在清河较好的企业中,工人工资每月600元左右,这是想方设法私下和工人交谈的结果,而企业管理人员则告诉我们800元左右,这个工资水平是10年来都没有什么变化的。而工人每月投入的劳动时间则相当国家规定的两倍,也就是说一个人干两个人活。600元月工资实际上就变为300元月工资。在清河开发区一家最大的羊绒梳理工厂中,工人的工资也是这个水平,这是一家美籍华人开的外资企业,实际是清河私企老板,前几年办了投资移民去美国的,该人在美国买的别墅价值400万美元。他仍靠在清河的这个厂向外国出口羊绒赚钱。他对工人剥削的这种残酷性是和资本主义初期的资本家并无二致的。据说这还是一家待遇最好工资最高的企业之一。在我们实地考察的清河劳动力市场上(这个市场是清河县劳动局的一个重要政绩),民工等待雇主,小时工资是1.3元至1.4元(管吃、住),工作内容就是梳理羊绒。我们在广州花都区和番禺区调研,这都是珠三角最富的地方,餐饮等一些行业的服务员月工资仍在400元至500元左右,与10年前没有什么变化。只有在花都区皮具制造企业雇佣的技术性较强的工种,并且是熟手月工资可达1000元左右。皮具生产和销售是花都区的一个重点行业,大量企业从事生产加工。 山西省近两年因煤炭价格大幅上扬,煤老板都赚了厚利,但据我们2004年夏季在山西的调查,煤矿一线下井工人(几乎都是民工)工资只增30%左右,煤炭价格却比前几年增高二、三倍。以至山西每年在京、沪、青岛等地买商品房达百亿以上,不少北京等地房地产商跑到太原开展销会 。山西私营企业煤矿和乡镇以及村集体煤矿(绝大多数已由私人承包)工伤事故频发,百万吨煤死亡率高于美国等发达国家100倍,因此,一线井下工人的风险是很大的,这些小煤矿设备落后,劳动强度十分大,劳动环境十分恶劣,而他们的工资中很少体现这些因素。 2004年出现的所谓“民工荒”是个无稽之谈,其主要原因在于党中央国务院2004年提高粮价减免税费以及风调雨顺,农业收益增长,间接拉动民工工资要求上扬,但企业主已习惯享用十几年不长工资的中国农村廉价劳动力,对乡间发生的新变化,对党中央国务院新的农业政策不了解,才大叫雇不到民工,他只要提高工资水平怎么会雇不到民工?只要工资提高到高水准,连发达国家的洋工人都雇得到。竟有新华社记者发出报道说,现在民工工资已在千元,但因一些农民懒,所以出现“民工荒”。 2004年秋季以后几乎所有新闻媒体都大量报道农民增收600个亿,但都没有说明这是毛增收而不是纯增收,即600亿被涨价的生产资料吞掉多少亿没说。曾有个别媒体称2004年增收的钱被生产资料涨价吞掉三分之二,但不久这种说法彻底不见了。到处都是增收600亿的宣传,但即使600亿是纯增收,每个农村人口平均也就60多元,也是一个很有限的数。但这就对民工工资上扬起了明显拉动作用,一些农业大省外出打工的民工因粮食涨价回村种地,而土地已转包,于是出现很多要地纠纷。这说明提高农业效益,使务农增收,对改善民工工资状况会产生有力的拉动作用。 但只靠农业增收拉动还不够。还要制定最低工资,具有法律效力,强制执行。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制定了最低工资的法律法规,标准也是不断提高的,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状况一般几年调整一次,并且广为公布,人人皆知。十几年前我就在美国看到饭馆门前的招工告示,政府最低工资标准是写在上面的。夏威夷大学校园内一些招工告示也是这样做的。 有人说,现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为时尚早,条件不成熟。还有人说,现在需要完成资本原始积累,只有低工资才能提高资本积累的速度和效率。甚至还说,残酷的剥削是资本原始积累阶段必须付出的社会代价。这些都是典型的赤裸裸的资本家语言,或者是代表资本家利益的所谓学者的语言。100多年前,马克思写作“资本论”时,大概这些语言也没少见,那时的资本主义世界里,这样的“论述”是很多的。但我们不是社会主义国家吗?怎么还能再演100多年前资本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呢?况且在我们国家也演了20多年了。难道还要再继续下去吗?现在,许多私营企业主其实也就是资本家,他们大体上已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许多合资企业或假洋鬼子办的所谓外资企业(如上述我们调查的河北清河美籍清河人办的羊绒梳理厂)也享用了20多年可以无限压低的工资和不给任何保障福利的“超值”中国农村劳动力。这种盛宴吃了20多年 也该散了。因此,加快制定国家最低工资法是应该作为能够作为之事。不作为是不对的。再久拖不决就是不作为,就是对一个亿的进城民工的蔑视和歧视。城市居民的最低工资法也早已应制定,可以合二为一,体现建立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原则。最低工资至少要高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3倍以上,因最低工资要养家糊口的,而最低生活保障是按人头计的。 中国是个大国,幅员辽阔,各地生产力水平差异较大,因此制订最低工资不宜全国一刀切,而且还要根据经济增长状况每几年调整一次。全国可分八大区域或各省(市)自定,但要报国家审核平衡批准。公布后须严格执行,现在有些地方也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但往往没有严格执行,实际中甚至不执行。所以这件事的难点在于执行,不严格执行,既使制订了最低工资法规也等同一张废纸。 2.普遍违法强制超时劳动。一个亿的进城民工,绝大多数被强制严重超时劳动。而且不付加班加点报酬,至少是不按国家规定付给加班报酬。如按现行劳动法规定的每星期5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八小时,再加上各种节日等休假。民工的劳动时间大体相当国家法定劳动时间两倍。据我们2004年调查的几十家企业,民工一个月只休息一、二天不扣工资,而且一天劳动普遍12小时以上。河北清河开发区的一家据说投资几个亿的大型羊绒纺织企业,管理人员告诉我们说工人执行3班倒,每班8小时。但工人却告诉我们每天两班倒,每班12小时。管理人员告诉我们每星期天休息一天,工人告诉我们每月休息一天。据山西总工会调查45%民工一天休息也没有(不扣工资),中国一个亿的进城民工所付出的劳动时间,如按国家劳动法规定,则需要2个亿进城民工承担。只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时间的规定,就可以再解决一个亿的进城民工就业问题。由此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也就可以一举解决了。因为据2003年的中国政府就业白皮书说法,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还有1.5亿。但如按我们分析,中国农村年龄较大妇女一般都是做家务劳动和从事家庭养殖等副业,基本不存在转移问题,也不属剩余劳动力,但统计上她们是做为成年劳动力统计的。 马克思经济学的理论著作《资本论》深刻的分析了100多年前资本家是如何拼命延长劳动时间以榨取更多剩余价值的,中国民工大多数不懂马克思关于绝对剩余价值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的理论,虽然该书是“工人阶级的圣经”。但是机关干部们大多数都懂。特别是在经济学界,很长时间以来人们认为马克思关于绝对剩余价值生产的理论过时了。因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早已严格执行了8小时工资制以及5天工作制,也就是每周40小时劳动时间,而且最近这些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工人劳动时间已减至不足40小时。因此再用马克思经济学中的绝对剩余价值理论去说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工人受剥削的状况,就显得有些勉强了。但不曾想到,马克思的这个理论在21世纪的中国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那里唤发了生命青春。重读《资本论》,再去理论联系实际,从而感受到马克思就是在说中国私营企业最近一些年来正在发生的事情,而且说的那么贴切,那么真实,令人拍案叫绝,而中国的一些所谓经济学大腕,天天在那里为私营企业评功摆好,从不为如何改善在私营企业里受到残酷剥削的民工境况说上一句话。恩格斯的名著,长篇调查报告《英国工人阶级状况》说的是100多年前英国工人阶级的种种情况,对照我国的民工现实,真是何其相似乃尔。 中国境内一切企业都应当严格遵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时间,加班加点要加倍以至多倍给付工资。政府的职能部门以及人民的执法部门坐视不管,熟视无睹已多年了,工会形同虚设也多年了,在这个重大的问题上该有所作为了。 我们在清河调查时,和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局长座谈得知,她丈夫原是一乡镇党委副书记,后下海办羊绒制衣厂,为私营企业,工人劳动时间也是大大超过劳动法规定,但这位劳动局长认为很正常,她又怎能去检查其他企业执行劳动法呢?但这位局长的说法和做法确很正常,因为清河县以至全国都如此,所以你也责怪不得清河的劳动局长。 采用计件工资制的企业是否好一些呢?与计时工资的最终效果是一样的。企业主把计件的工资量规定得仍使民工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才可以得到一个人的工资,而且计件往往更残酷,使干活慢一点的民工付出两倍劳动时间后,也得不到一个人的平均工资。 仅仅以劳动时间这个问题衡量,私营企业主守法的很少,大部分都是违法户。现在大量改制的国营中小企业也和私营企业差不多了,较好的是一些外资大企业以及合资大企业。港资与台资企业,特别是其中的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无论是独资还是合资也都和大陆的私营企业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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