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费者渐渐熟悉广告轰炸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企业尝到了做广告的甜头,准备不惜血本加大广告投入,以换取更多的销售额。但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的84号文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无疑对企业的巨额广告投入兜头泼了一瓢冷水,也许今后不会再有中央电视台的广告标王,也许广告大战将会就此偃旗息鼓。
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规定,从明年起,企业每年用于广告的费用最多为销售额的2%,超过部分不能计入成本,可以向以后纳税年度分摊结转,对非媒体的广告性支出和业务宣传费规定不得超过销售额的5‰。这意味着企业不能随心所欲地支出广告费用了,企业的广告行为将受到制约。
国家税务局对此的解释是:该政策的出台是为了防止企业牺牲国家的利益,不计成本地做广告。调查表明,一些企业如有的白酒生产厂家,长年拖欠国家大量税款,同时在电视台投巨资做广告。有些营养品广告支出比例高得过分,今年以“盖中盖”广告在媒体上轮番轰炸的哈药集团,广告投放占销售收入的25%。这种现象极不正常,应该受到制约。经调查,2%是个比较合适的界限。
据了解,过去企业广告费用,可以计入成本,一些企业就把其它项目支出充当广告费,加大成本,减少上税金额。还有一些企业,因广告投入巨大,产品成本提高,使商品的价格与商品的质量相背离,加大了消费者的负担。明年,企业广告费超过2%将不能计入成本,对企业来说,贷款做广告就得掂量着点。
对此消息,部分高广告投入的企业叫苦不迭。三九医药集团财务部副部长陈女士对媒体说,做广告是企业自主的营销战略之一,她不明白为何要限制,企业做广告后会增加企业的销售收入,企业的税收也会不断增加,现在限制广告的做法不是杀鸡取卵吗?陈女士认为,即便应该限制企业广告投入,这个底线也不应该低于5%到8%。哈药集团财务部部长余国英则说,不同行业情况不同,有的行业产品周期长,甚至用不着做广告,像钢铁等行业,而医药保健行业品种多,产品周期短,国家又鼓励发展非处方药,也许不到一年又出新产品,不做广告谁知道?很可能产品周期已经结束,企业还没有见到效益。
对靠广告生存的媒体和广告公司来说,《通知》的冲击也是不言而喻的。记者采访了一家电视台和两家广告公司的主管和经理,他们表示,该举措对他们的广告收入肯定有影响,但具体有多大,现在还难以估算,主要是看企业对此的反应和对策,企业怎样计算自己的销售额,是分公司的?总公司的?还是跨国公司的?热闹在后边呢。广告大战会得到一定的抑制,广告标王能否风光不太好说。一家网络媒体广告部主任认为,国家出台这项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操作方式不一定要这样,让人感觉好像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若按这项规定,只烧钱不挣钱的网络公司的广告费如何支出,这是他最关心的问题。
北京广播学院广告学系主任黄升民在评价此规定时连说了几个“不好”。他强调,这个规定制订得不科学,多方受损,其实是用计划经济的思路干预市场经济。黄升民认为,眼下最重要的问题仍然是有效需求不足,因而拉动消费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关键,这一规定最终有可能招致消费市场的萎缩。“相当多的企业为了避税可能会采取降价促销等方式宣传产品,从表面看会给部分消费者带来实惠,但从长远来看,广告市场的收缩有可能导致消费乏力,最终大家都会受损。”(本报记者严桦潘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