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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炮轰广东煤气公司:气价优惠为何不兑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5日 10:59 南方都市报

  省政协委员炮轰煤气公司对交了初装费的用户重复收费

  管道煤气初装费停收一年多了,可对于之前交了煤气初装费的用户来说,有关部门给予气价优惠的承诺却迟迟没有兑现。昨天,省政协委员、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刘涛质疑煤气公司是在重复收费,他表示打算向省政协十届一次会议递交提案,建议尽快出台气价优惠措施,保障原已缴交初装费用户的合法权益。

  物价部门要求给予气价优惠

  2006年12月广东省物价局出台规范管道燃气价格管理的意见,要求停止收取初装费,新的收费方式将由各地市物价部门作出规定,各地既可采用传统的单一气价,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采用容量气价和计量气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气价。省物价局同时发出《关于规范我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原已缴交初装费的用户,可在一定期限内予以适当气价优惠。

  刘涛介绍说,在这之后广州市也按照规定,停收了每户3000-3500元的煤气初装费。2007年1月,广州市物价局发布《关于规范我市管道燃气价格管理的通知》,规定停止收取初装费后,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外的管网建设费用,计入气价;同时第四条也规定,对原已缴交初装费的用户可在一定期限内予以适当气价优惠。

  交了初装费用户为管网建设费二次买单

  但是如今一年过去了,广州市的天然气价格从2.5元涨到3.45元,但一直没有出台对已经交了煤气初装费用户的优惠措施。刘涛指出,这次涨价,很明显是把建设规划红线范围外的管网建设费用计入了气价,这也就意味着原来已经缴交了3000-3500元煤气初装费的众多用户,仍然和煤气初装费取消后,没有缴交初装费的用户一起,又在为管网建设费用第二次买单。显然,这对原来已经缴交了煤气初装费的用户是极不公平的,煤气公司也存在对这些用户重复收费的问题。

  为此刘涛建议,煤气经营单位应该尽快出台具体措施,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对原来已经缴交了煤气初装费的广大用户进行合法合理补偿。此外,省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应该对全省范围内的上述问题进行清查,督促各地煤气经营单位严格执行广东省物价局的规定,彻底解决原来已经缴交了煤气初装费的广大用户重复交费的问题。

  采写:本报记者 游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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