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6月21日电(记者马超)记者从海口市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到,海口市将鼓励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海口市居民将获得相应补贴。
记者了解到,海口市计划至2015年,将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5000辆,推广范围为在海口市注册登记的党政机关、企业、事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以及海口市居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域为公交、公务、出租、租赁、环卫、邮政、景区、公共服务等领域及私人购买领域,推广应用车型为国家工信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海口市将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本地消费者,按新能源汽车获得中央补贴资金的60%给予地方财政补贴,省、市财政各补贴30%。
据介绍,2013年11月,海口市被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四部委批准为2013年至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根据该实施方案,2013年至2015年,海口全市计划推广新能源汽车5000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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