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上海定调万亿国资走向(4)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6日 14:05  上海国资

  深入学习贯彻《若干意见》精神

  努力寻求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新突破

  《若干意见》针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一些方向性的、可操作的、具有阶段性目标的原则和措施。

  上海市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杨国雄/文

  今年上海市委的14项重点调研和市政府的22项重点工作安排都把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作为一项重点内容,明确提出要制定“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意见”。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上半年在广泛调研、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已经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若干意见》起草的指导思想,是在总结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10多年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一些方向性的、可操作的、又有阶段性目标的原则和具体措施。

  《若干意见》全文分为9章30条。第一章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第二章是以提高核心竞争力为重点,推进企业战略重组和上市发展;第三章是以增强国资流动性为重点,加快国资布局结构调整;第四章是以执行《公司法》为重点,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第五章是以推进经营者市场化、职业化为重点,深化企业选人用人机制改革;第六章是以落实责任和透明监管为重点,完善各类国资监管体制;第七章是以规范收益收缴和支出流程为重点,完善国资经营预算制度;第八章是以发挥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为重点,加强企业党建工作,构建和谐企业;第九章是加强对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组织领导。

  归结起来,就是要求从3个层面解决一些关键问题:在国资改革上,要完善国资管理体制,解决国资布局结构的问题;在国企改革发展上,要解决主业竞争力或核心竞争力的问题;在企业班子建设上,要进一步解决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选人用人机制的问题。

  针对要解决的问题,《若干意见》力争在5个方面有所突破。

  突破之一 ——强调企业重组的开放性和市场化

  近年来上海着力推动控股公司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体制内重组多,和体制外联动少;和外资的合资合作多,与中央企业、民营企业的合作融合少;行政推动的色彩多,市场机制的作用发挥少,特别是优胜劣汰的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

  为此,《若干意见》的突破之一,是在原则、目标方面,更加强调企业重组的开放性和市场化,打造有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

  《若干意见》在基本原则中就提出,坚持开放性、市场化重组联合,加快推进企业发展壮大。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大力推动上海国有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重组,吸引中央企业、全国地方企业及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参与上海国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大力推动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推动上海企业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在开放性重组中,必须坚持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化运作方式,突破以行政性行业控股公司为主体的调整方式,地方国有企业的“进”要进到位、“退”要退到位,要进一步突出主业,剥离辅业,加快国有资本向优势企业和关键领域集中。

  为此,基本原则中还提出,推动国资多层次、大范围流动,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协同推进国资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依托国资整合平台,健全国资有序流动机制,加快国资向战略产业、支柱产业集聚,加大非主业资产整合和中小企业改制重组力度,提高国资运营效率,实现对国资的优化配置。

  《若干意见》在第五条中进一步提出,根据国资布局结构调整的要求和企业的战略定位,明确产业类企业的主业,推动优势资源向主业集中。主业突出、国资具有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加大“引进来”、“走出去”力度,在全国、全球范围内实施重组、联合。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向总承包商、总集成商转型发展。

  突破之二——强调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实现资产资本化、证券化

  国际国内企业发展的经验表明,企业公开上市发展,不仅有利于建立直接融资渠道,为企业主业发展和自主创新筹集资金,增强企业竞争力;更有利于推动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透明度,提高国资监管的有效性。

  2007年底,上海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72家,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权益(净资产)1275亿元,占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7264亿)的比重不到18%。在市属及区县存量国有资产中,仍有部分优质资产没有上市。

  《若干意见》的突破之二,是在方法、途径方面,更加强调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走上市发展道路,实现资产资本化、证券化。

  为此,《若干意见》在主要目标中提出,“基本完成产业类企业上市或股份制改造”。在第六条提出,做优做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按照城市产业发展和国资布局结构调整的要求,优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源,优化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结构。鼓励企业走上市发展的道路。符合条件的经营性国资整合注入上市公司,创造条件实现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暂时不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股份制改造,为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创造条件。已经上市的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形成融资、发展、价值提升、回报社会的良性发展机制,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

  突破之三——强调加强分类管理,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

  近几年,上海国有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积极推进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大部分企业集团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但是总体上还存在“形式大于内容”的现象。为此,《若干意见》的突破之三,是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更加强调加强分类管理,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

  《若干意见》提出,不搞“一刀切”,分类设置法人治理结构,市管国有企业中的产业类企业、资本经营类及金融类企业,按照《公司法》要求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决策层和经营层分开,董事长和总经理分设。选择部分市管国有企业探索试行外部董事长制度。公益性政府投资类企业设立监事会,不设董事会,可设1名执行董事,兼任总经理。推行外部董事、监事制度,落实董事会权责,确保董事会在形式和内容上相一致。市管国有企业逐步推行外部董事、监事制度,由国有股东和其他股东委派或推荐外部董事、监事。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根据《公司法》和企业章程选举产生。规范董事会组成结构,除总经理外,经理层成员原则上不进入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提名、薪酬、审计等专门委员会中外部董事应占多数,主任委员一般由外部董事担任。董事会规范运作后,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逐步落实董事会对经理层选聘、管理、考核评价的权责。

  改进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机制,力求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区别于党政机关干部的管理。取消企业和企业领导人员的行政级别,企业领导人员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加大公开选拔和市场化选聘力度。企业领导人员退休后,不得在本企业、下属企业或关联企业任职或兼职。

  突破之四——强调增强国资监管的透明度

  截至2007年底,上海地方国有资产总量超过10000亿元,其中,市属国资6800亿元,区属国资3400亿元。市属的6800亿元中,经营性国资约5500亿元。目前,市政府明确授权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总量约3900亿元,其中,出资监管的企业类资产3400亿元左右,出资并委托监管的社会事业企业化运作的资产总量约500亿元。另有部分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分散在其他部门。根据党的十七大“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若干意见》的突破之四,是在体制上,更加强调落实各类国有资产的监管责任,增强国资监管的透明度。

  《若干意见》在主要目标中提出,要“建立一套参照上市公司监管制度且透明、规范、高效的国资监管制度,逐步形成全面覆盖、权责明确、分类监管、流转顺畅的国资监督、管理和运营体系”。

  《若干意见》在具体措施上提出,明确各类国资监管的责任主体。市属经营性国资统一纳入国资监管范围,遵循国家和本市统一的国资监管制度。国资监管机构根据市政府授权,代表市政府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金融、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的国资根据需要也可委托相关部门监管。市属非经营性国资,由市财政局监管,国家和本市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增强国资监管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按照公开、透明、规范、全覆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以财务监督为重点的国资监管制度,指导和督促企业加强内控管理,提高企业的管控能力。国资监管机构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年度财务报告、收入分配情况等重要信息的统计汇总,会同有关部门对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实施委托审计,建立健全国资监管信息系统,加强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动态监管,定期披露企业财务情况、审计结果等重要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国资运作的透明度和运作效率;深化国资委职责定位,建立国资监管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

  突破之五——强调加快非主业资产整合和中小企业改革重组

  目前,上海国有中小企业的改制重组仍然是一项重要任务。国有企业集团普遍存在不少非主业资产,分散在众多的中小企业中,其中有相当部分是资不抵债、等待关停并转类企业。部分国有企业集团资产链过长、管理跨度过宽的问题依然突出。

  国有中小企业改制重组面临的障碍,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主观方面,改革动力有所减弱;二是客观方面,企业在内部资源整合过程中的成本比较高,比如关于“壳企业”清理中涉及的税、费、债处理和人员分流安置等问题。

  《若干意见》突破之五,是在配套政策上,更加强调加快非主业资产整合和中小企业改革重组。

  《若干意见》提出的具体措施是:首先,推进非主业资产整合和中小企业改制重组。推动企业根据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加快整合非主业资产。企业在实施整体上市过程中或核心业务资产进入上市公司后,可将非主业资产、存续企业移交有条件的资本经营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推动转型发展或实施专业化处置。通过加快中小企业改革和规范对外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层级原则上控制在三级以内。企业非主业资产整合和中小企业调整退出的目标完成情况纳入业绩考核评价范围。建立市、区县联动机制,鼓励企业和区县按照市场化的方式共同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中小企业改革发展。其次,改善国资调整、流动的外部环境,对接国家和本市的产业政策,制定专门的配套政策和实施细则,在限定时间、限定范围内,对国有企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和资产整合提供政策支持。

【 新浪财经吧 】

我要评论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