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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保局副局长:支持南沙石化项目落户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6日 04: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陈其珏 针对备受争议的南沙石化项目,广东省环保局副局长陈光荣在昨天召开的广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态,支持南沙石化项目落户广东。 他表示,中科合资炼化一体化项目(南沙石化项目)对保障广东的能源供应以及广东乃至国家的能源安全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符合广东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的需要。 他还在接受记者提问时特别作了说明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对像这样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其环评审批权在国家环保总局。 他透露,根据新成立的国家环境部的要求,南沙石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在广州石化产业规划环评报告和南沙地区规划环评报告制定后才考虑出台,在此之前,国家不会受理单个环评项目的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项目建设单位需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机构对其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在此基础上,通过召开论证会、专家咨询会甚至听证会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在环评意见出来之前,项目不得开建。关于南沙石化项目是否该落户当地一直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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