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针对微博反映的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的有关情况,纪检部门仍在核实。
刘铁男简介:
刘铁男,汉族,籍贯山西祁县,1954年10月出生于北京,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经济学硕士。 197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履历:
1983年在国家计划委员会工作,历任原材料局主任科员、国民经济综合
刘铁男司副处长、处长、机关党委助理巡视员。
1996年—1999年期间,任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经济参赞。
1999年起任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副主任,经济预测司司长,产业发展司司长。
2003年04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司司长(2004年4月兼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体制组组长;兼城市轨道交通国产化办公室主任;2006年7月兼首都钢铁公司搬迁调整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
2006年12月任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副部长级)。
2008年03月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11年01月任国家能源局局长
负责经济运行调节、产业协调、财政金融方面的工作。分管经济运行调节局、产业协调司、财政金融司。
事件回顾:
2013年1月30日:举报人称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已被立案调查
2012年12月7日:能源局长刘铁男被实名举报 回应称纯属污蔑造谣
2012年12月7日:能源局长刘铁男被实名举报 当事方称其子已退股
2012年12月6日:媒体人实名举报国家能源局局长涉嫌巨额骗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