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走向独资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 14: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T昆百大)与家乐福三年多的合作关系将画上一个句号。昨日,记者从家乐福中国公司证实,公司已于日前与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资经营合同终止协议》,ST昆百大将出让所持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股权。 这意味着,昆明家乐福将成为荷兰家乐福的独资企业。家乐福方面表示,这只是个别事件,并非意味着企业要走向独资。 根据上世纪90年代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的规定,外商设立合营商业企业,必须按规定报国家经贸委审批,并保证中国合营出资者的出资比例。 在此情况下,家乐福在选择中方合作伙伴方面,都会积极寻找当地有经验的零售商并与之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以期能够借此获得进货、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并在短期内熟悉当地市场。而不少内地零售企业也希望搭上家乐福这一国际商业“快车”。 2002年6月,ST昆百大与家乐福签订合资合同,设立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昆明家乐福注册资本为1200万美元,其中荷兰家乐福出资78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65%;ST昆百大原定出资420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35%,后实际出资336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28%。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在当时中国 零售业尚未全面开放的情况下,家乐福只能采取合作方式在中国落子。随着中国零售业的逐步开放,如今的政策环境已经允许其独资运作。这也将是其走向独资的标志。家乐福称坚持合资发展 不过,家乐福中国区有关人士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昆明家乐福独资只是一个个案而已,这并非意味着家乐福在中国要走上独资的道路。“家乐福一贯坚持与当地企业合资合作,与合作方共同发展。这个策略并没有因大环境的政策调整而改变。”至于昆明方面为何要选择分手,家乐福表示,“我们会尊重合作方的选择。” 据悉,家乐福以4171.5万元人民币收购ST昆百大所持昆明家乐福35%的股权。此外,ST昆百大以28%的实际出资享有昆明家乐福利润分配489.81万元。 |